据文化和旅游部微信公众号“文旅之声”消息,文化和旅游部会同国家体育总局编制了《滑雪旅游度假地等级划分》(LB/T 083—2021)行业标准(以下简称《标准》),近日颁布实施。

《标准》明确,滑雪旅游度假地划分为2个等级,从高到低为国家级滑雪旅游度假地、省级滑雪旅游度假地。滑雪旅游度假地应具有地形、生态、气候、区位交通、发展潜力等综合条件优良的滑雪旅游场地资源,且无多发性不可规避的自然灾害风险。滑雪旅游设施及配套系统方面,《标准》提出造雪系统应覆盖所有雪道,应具有空间集聚的滑雪场地设施、户外休闲活动设施。以滑雪旅游度假为主,宜开展四季旅游。

《标准》还对国家级和省级滑雪旅游度假地评定条件作出规定,包括滑雪旅游度假地核心区面积、核心区滑雪旅游场地条件、核心区旅游市场规模与结构、核心区滑雪旅游设备、滑雪旅游综合服务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