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市场机制、保障改善民生、繁荣发展文化、促进公众参与,社会组织在现代社会里,日益发挥着重要作用。然而,个别社会组织成立后,不年检、不活动,并且与监管单位“失联”,成为“僵尸型”,对社会环境和人民群众利益造成不利影响。针对这类情况,天津市民政局正式印发通知,启动开展“僵尸型”社会组织专项整治行动。

此次专项整治,旨在清除一批名存实亡的社会组织,整改一批内部混乱的社会组织,激活一批效能不高的社会组织,积极引导无效、低效社会组织依法有序退出,提高社会组织整改、出清的质量和效率,建立“僵尸型”社会组织预防、监管和执法相结合的长效机制,推动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重点整治范围包括连续未参加2019年度、2020年度检查或年报的社会组织,自取得登记证书之日起,1年未开展活动的社会组织,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未按照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对外开展业务活动的社会组织,以及通过登记的住所、法定代表人等方式,均无法取得联系的社会组织。

经前期部署、摸底自查,目前,天津市民政系统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社会组织分类进行整治,主要措施包括撤销登记、吊销登记证书、注销登记和限期整改。(刘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