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白银市靖远县人民法院重拳出击,联合检察院、北湾镇司法所等部门,出动警力10余人、警车3辆,前往北湾镇天字村蒙家坪社执行现场,对申请人种某与被执行人田某某排除妨害纠纷一案依法进行强制执行。

据了解,种某与田某某排除妨害纠纷一案,靖远县人民法院于2020年6月4日作出民事判决,判决由被执行人田某某于判决生效后立即停止侵害申请人对自己合法财产的使用权,排除妨碍,保障原养殖场大门正常通行。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仍阻止申请人在原养殖场门口出入,申请人遂向靖远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上午9点10分,执行正式开始,警戒组、实施组迅速就位,各司其职。在执行法官宣布强制执行命令后,拆除车辆进入执行现场,对田某某家鸡舍1、2、3号大门进行强制拆除,经过3个多小时的执行,顺利拆除了3座违建鸡舍大门,整个拆除过程全程进行录像,并由县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现场监督。

通过此次执行,维护了申请人合法权益,保障了其尽快恢复生产,有力打击了被执行人的违法行为,充分彰显了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供稿 雷艳玲 张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