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发生不久,天津市某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下属7家大药房高价售卖口罩、消毒液等防疫用品,单价高达10多倍,涉嫌哄抬物价,这引发社会强烈关注。对此,公安津南分局会同市公安局相关部门及时走访调查、固定证据,并于1月28日将5名犯罪嫌疑人抓获。2月24日,嫌疑人张某、贾某、苏某、王某等4人被津南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嫌疑人杨某被依法监视居住。
      疫情防控期间哄抬物价获取暴利
     1月26日晚,公安津南分局了解到位于津南区双港镇的某大药房在疫情防控期间高价出售防疫用品:每包2只“N95”口罩售价高达128元、一瓶“84”消毒售价高达38元、一只普通口罩售价高达2.5元,这些防疫用品售价比疫情前高达10多倍。事发后,市、区两级公安机关高度重视,连夜抽调多警种成立“1·26”专案组,提前介入核实情况,及时对涉案大药房开展调查、固定证据。经对调查了解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公安津南分局依法对某大药房涉嫌犯罪行为立案侦查。

      雷霆出击擒获多名涉案嫌疑人
      期间,“1·26”专案组全力克服涉案线索少、疫情防控期间调查取证难等问题,通过调取相关数据、走访调查、梳理账目资料等方式,迅速掌握了涉案药店及其上属公司架构和涉案人员情况:某大药房隶属天津市某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该公司下设10余家分店(公司),有7家店正常营业,公司实际经营人为张某(男,49岁),日常管理者为贾某(系张某之妻,47岁),各分公司营业执照登记负责人为苏某(女,48岁),物流采购负责人为杨某(女,30岁),涉案药房店长为王某(男,34岁)。
      1月27日晚,专案组连夜组织60余名警力成立5个抓捕组开展集中抓捕,并于1月28日分别在天津市河东区、东丽区、蓟州区及河北省唐山市、海南省陵水县等地,先后将张某、苏某、王某、杨某、贾某等5名涉案犯罪嫌疑人抓获。经审查,1月21日以来,张某等5人利用疫情防控期间群众急于购买防疫用品的心理,哄抬口罩、消毒液等防疫用品价格从中牟取暴利。1月28日,5名嫌疑人因涉嫌犯罪被公安津南分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全力攻坚犯罪嫌疑人被依法批准逮捕
      由于这起案件是全国首例哄抬防疫用品价格非法经营案,面对无类似案例可供借鉴、疫情形势严峻等困难,专案组实行集中办公,及时与检察院、法院加强沟通联系,根据检法机关指导意见开展案件办理。同时,对接市场监管部门调取涉案公司相关材料,核实案件情况,进一步严密证据链条。期间,专案组对所有涉案线索都进行梳理汇总和甄别研判,冒着被疫情感染风险,连续奋战30多天,共整理侦查案卷19本、询问51人、取证107份。2月24日,犯罪嫌疑人张某、贾某、苏某、王某等4人被津南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杨某被依法监视居住。
      这起案件的成功侦破有力地打击和震慑了各类企图借疫情防控之机哄抬物价牟取暴利,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同时对疫情防控期间津南区乃至天津市保持物价稳定产生了积极影响,取得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