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宣布成立国家医疗器械临床使用专家委员会,同时要求各省级卫生健康委成立省级医疗器械临床使用专家委员会或委托相关组织、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器械临床使用监测、评价等工作。

据了解,国家医疗器械临床使用专家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监测、分析我国医疗器械临床使用情况,提出医疗器械临床使用管理政策专家意见;组织制定医疗器械临床使用监测、评价等工作指标体系和规范,开展相关培训和技术指导;指导医疗器械使用安全事件的处置;收集国内外医疗器械临床使用有关信息并进行研究分析;指导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合理使用医疗器械。专家委员会下设秘书处,设在国家卫生健康委医疗管理服务指导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