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凭证:电子票据与纸质票据具同等法律效用

纸质票据:缴费患者可自助打印票据,医院同时保留人工收费窗口,医保保留传统报销通道

从昨天零时起,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在全市医疗卫生机构中率先使用新版《天津市医疗门诊收费票据(机打)》代替旧版票据,同时启用门诊电子票据──《天津市门诊收费票据(电子)》。今后,就诊患者到该院就诊缴费后无需排队即可网络领取财政电子票据。财政电子票据由财政部门统一监管,与纸质票据具有同等法律效用,可作为单位财务收支和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

患者到该院就诊可以通过该院APP、公众号等在线取票及下载,减少了就医环节,降低了排队等候时间。同时,就诊患者也可通过缴费凭条、身份证、医保卡在该院院内的医疗电子票据打印机自助打印票据。为了满足部分特殊患者的需要,实施医疗电子票据改革后,该院也保留了部分人工收费窗口,医保也会保留传统的报销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