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江苏省通州法院召开“拒执罪”案件以及“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

长期以来,一些被执行人缺乏履行法院判决的主动性和自觉性,隐匿、转移财产,抗拒执行、规避执行,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切实保障。一些单位和个人对法院的执行工作不配合、不协助,干预执行、刁难执行,严重阻碍了生效判决、裁定的顺利执行。对拒执罪的打击是破解执行难的重要手段,是人民法院提升执行震慑力的一把利剑,有效地维护了法律的尊严,促进了诚信社会的建立。

通州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执行局局长、新闻发言人喻峰新向大家通报了该院“拒执罪”案件审理情况以及2016年以来“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推进情况。

一、“拒执罪”案件情况

拒执罪是《刑法》第313条规定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负有执行义务的人,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逃避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广义的拒执类犯罪还包括刑法第314条所规定的“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指隐藏、转移、变卖、故意毁损已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情节严重的行为。此外,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暴力拒执行为,可能构成妨害公务罪。

今年以来,我院开展了“打击拒执犯罪”的专项行动,共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转移财产、擅自处置法院查封的财产等行为向有关部门移送拒执罪线索3件,今天判决案件1件。

此次发布案件中的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其拒执行为的打击和严惩,表明了我院依法严厉打击拒执犯罪、捍卫司法权威,维护胜诉者的合法权益的坚决态度和坚定决心。

二、“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推进情况

“基本解决执行难”既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明确任务,也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必然要求。执行工作关系群众权益保障、关系国家法律权威、关系社会和谐稳定,但是“执行难”问题长期制约法院工作发展,社会关注度高,人民群众反映强烈。2016年以来,我院在区委领导、人大监督和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下,增强“四个意识”,坚持问题导向,以前所未有的力度向“基本解决执行难”发起总攻,精准施策、多措并举,取得明显成效。

2016年至今,共受理执行案件13912件(含旧存762),共结案12794件,未结案件1118件,结案率93.26%,执行到位金额16.13亿元。对7839名失信被执行人发布限制消费令,累计发布失信被执行人5715例,限制出境246人次。在强制执行措施方面,拘留被执行人500人次(2018年拘留240人次)。截止目前,第三方评估验收的十三项质效指标该院位居全市基层法院前列,其中,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期限内实际执结率、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合格率、执行信访案件办结率、近三年执行案件整体执结率“三个90%、一个80%”四个核心指标均已达到90%以上。

当前,“基本解决执行难”已经进入总攻决胜阶段,到了决战决胜的最后关键时期。该院将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总攻阶段动员部署会精神,加满油、把稳舵、鼓足劲,全力以赴打好总攻收官战,确保如期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