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以来,在白银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人社工作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以稳就业保就业为工作主线,全力实施“七大工程”,将“新增城镇就业2.8万人”为民实事项目与“学党史、解民困、办实事”紧密结合,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重要内容。截止7月份,全市城镇新增就业22865人,完成省上目标任务81.66%(其中:失业人员再就业8275人,完成72.22%;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2590人,完成66.41%)城镇登记失业率3.35%。

分解任务层层传导省政府为民实事压力

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10件为民实事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21〕10号)精神,为确保省上下达我市新增城镇就业2.8万人的目标任务如期完成。我局印发《关于新增城镇就业2.8万人及落实省上1万名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实施方案》(白人社发〔2021〕51号),向各县区分解任务、压实责任。分解下达白银区城镇新增就业目标任务1.1万人、平川区0.55万人、会宁县0.4万人、靖远县0.4万人、景泰县0.35万人。为进一步明确任务,传导压力,在2月25日召开的全市人社工作会上与各县区签订了目标责任书,进一步明确了20项重点工作和20项考核指标特别是城镇新增就业的目标任务,确保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强化政策落实保障就业

报请市政府下发《进一步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工作方案的通知》、《关于分解落实2021年就业工作要点的通知》,进一步靠实责任、分解任务,全力抓好稳就业保就业工作。会同国调队印发《关于做好月度调查失业率统计工作组织样本点选配调查人员的通知》,配合做好全市36个调查失业率样本点调查人员选配和培训工作。

开展“七大行动”促进就业

印发《关于实施“稳就业保就业民心工程”七大行动的通知》。开展就业岗位和就业意愿“双调查”行动。定期将企业岗位需求反馈至社区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社区通过公示公告、上门入户、微信推荐等方式向居民发布,同时汇总辖区内未就业人员信息向企业反向推送,实现用工需求与就业岗位的“零距离”对接,通过5期“双调查”行动,累计向求职者推送488户企业9514个就业岗位,向企业推荐2458名未就业人员信息。开展重点项目吸纳就业扩容行动。全市摸底重点建设项目109个,吸纳就业9580人(其中本地劳动力4900人,脱贫劳动力1226人)。举办“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等线上招聘会32场,参会用人单位315家,发布岗位11085个,收到投递简历842份,求职人数1439人;组织开展2021年大中城市联合招聘高校毕业生现场招聘会16场,参会用人单位516家,发布岗位7749个,收到投递简历1068份,初步达成意向976人。开展百名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启航行动。落实企业吸纳应届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政策,鼓励企业吸纳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全市9家企业吸纳40名应届高校毕业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发放社保补贴21.57万元。开展千名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行动。结合“就业帮扶、真情相助”就业援助月活动,走访就业困难家庭755户,通过建立帮扶清单、开展精准服务等方式,帮助2590名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落实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政策2批次,为吸纳138名脱贫劳动力就业并缴纳社保的12户企业落实社保补贴105.8万元。开展创客引领创业扶持行动。出台《白银市“十百千”创业引领工程实施方案》《白银市创业导师管理办法(试行)》,申报国家级创业就业孵化示范基地1个、省级基地2个,全市入孵企业1007户,带动就业7317人。上半年发放创业担保贷款25045万元,带动就业2260人。开展基层公共就业服务专职工作人员能力提升培训行动。4月23日,省厅“城镇新增就业统计工作培训视频”下发后,我市在全省首家组织召开基层公共就业服务专职工作人员能力提升培训会,通过动员部署、交流发言、社区现场观摩等方式,组织151名基层公共就业服务专职人员开展“大就业”系统操作、报表统计等业务培训,提高整体服务能力和水平。开展就业补助资金规范运行专项整治行动。邀请第三方机构对2020年就业补助资金预算执行、支出落实等情况进行审计,确保就业补助资金应支尽支,运行安全。截至6月底,全市已筹集就业补助资金1.57亿元(其中,中央和省级转移支付1.28亿元,市县自筹资金2889万元),支出就业补助资金8753万元,为2.5万人次落实公益性岗位、社保等各类补贴。

保障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

5月下旬,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公告、宣传政策,征集岗位、动员参与,目前征集企业155家,岗位需求1280人。800名指标任务已向各县区分解下达,计划于7月下旬召开专项招聘会,8月底前完成任务。同时,按月足额发放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就业项目生活补贴,目前,已为252家企业1458名毕业生发放生活补贴1032.38万元。

对城镇新增就业统计数据进行电话抽查

为进一步提高全市城镇新增就业统计数据质量,2021年起每月对各县区上报的新增就业台账进行了电话抽查,并认真分析核实问题数据形成通报下发各县区,要求对确实存在问题的数据要从“大就业”系统中予以注销,确保城镇新增就业数据准确无误,真实可靠。(韩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