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天津市应急管理局获悉,据气象部门预报,8月19日天津市开始自西向东出现降雨,降雨主要集中在19日傍晚到前半夜,伴有局地短时强降雨,20日傍晚降雨趋于结束。按照《天津市防汛预案》有关规定,天津市防办经会商决定于2021年8月19日9时启动市防洪Ⅳ级应急响应。

防洪Ⅳ级应急响应启动后,天津市各区各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及时上岗到位,启动应急预案和防汛重点点位“一处一预案”,持续加强值班值守,保持通讯畅通,强化监测预报预警和联合会商,科学调度防洪工程,加强堤坝巡查防守,提前布防队伍物资,做好防洪排涝抢险救援准备工作,最大限度减少灾害损失。天津市区分部组织水务、公安、城管、消防等部门加快积水排除、交通疏导和下沉地道封闭。农村分部组织各涉农区落实农田除涝措施。文化旅游、商务部门做好景区景点、地下商业设施安全防范工作。交通运输、住建等部门及时分析研判停运、停工形势,做好各项工作。天津市蓟州区防指提前做好山洪地质灾害防御各项工作。各有关单位要根据预警,及时启动应急机制,果断采取“关、停、限、避”措施,全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