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制度教育引导、鼓励守法的正向激励作用,加强机动车驾驶人交通安全教育,推动提升机动车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按照公安部总体部署,自6月23日起,天津市将实施网上学习教育减免交通违法记分改革措施(以下简称“学法减分”)。

据介绍,凡持有天津公安交管部门核发机动车驾驶证且符合申请条件的驾驶人,注册并登录“交管12123”App,通过“业务中心”的“学法减分”模块,完成网上学习且考试合格的,一次可减免1分,一个记分周期内累计最高减免6分。

参加网上学习,需在3日内累计学满30分钟,每次学习时间不少于5分钟,完成学习后在7个工作日内申请参加考试。考试合格的,一次减免1分。考试不合格的,可以在24小时内补考两次,逾期或补考不合格的需重新申请学习。

交管部门表示,机动车驾驶人在“学法减分”过程中,系统会不定时弹出抓拍人脸界面进行信息比对,如存在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情形,经查证属实的,将作废驾驶人记分周期内学法减分记录,恢复已减免记分,并列入黑名单库,在本记分周期及随后2个记分周期内不再允许参加学法减分,公安机关还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交管部门提示,机动车驾驶人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后,符合减免记分条件的,在驾驶人现有累积记分分值中扣减,但不是在处理交通违法行为时作不记分处理。其中,本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满分记录或者累计记分已达到12分等7种情形驾驶人,不予受理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