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范县县委认真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切实当好全面从严治党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大力推进主体责任体系和制度建设,以高质量党建,引领全县高质量发展。

建立清单台账,明晰责任边界

只有明确职责,才能履职尽责。个别党组织主体责任不能得到较好落实,很重要因素在于对主体责任认识模糊、标准不一。自2017年起,范县围绕主体责任是什么、抓什么、抓到什么程度,制定县委领导班子、县委书记、县委班子成员主体责任“三张清单”,并建立台账,做到主体明确、要求具体、路径清晰,使责任具体化、精细化。县委领导班子按照责任清单中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思想武装等10类29项责任、县委书记按照责任清单中加强研究部署、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等4类18项责任抓落实。同时,围绕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对12个乡镇党委和110个县直单位党组织分别建立落实主体责任清单和台账,与120余家基层党组织书记签订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目标责任书,全县上下形成了清单式分责、链条式传导的责任体系和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上下贯通的责任格局。

狠抓制度建设,拧紧责任链条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上热、中温、下冷”现象一定程度存在,县委对症下药,通过丰富完善责任落实体系,管党治党“螺丝”越拧越紧,确保了全县党员干部同向发力、同频共振。县委常委会把全面从严治党各项任务列入总体规划和领导班子目标管理,县委常委会定期听取汇报,研究推动责任落实的制度机制和长效举措。着力构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度体系,先后出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述责述廉、工作提醒、签字背书等制度,打造制度集群,确保履责到位。建立全程记实制度,依托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系统,将乡镇党委和县直单位党组织主体责任细化为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等6个方面20项指标体系,督促乡镇和县直单位党组织把主体责任各项工作任务落在平时、落在日常。实行落实主体责任重要节假日廉洁提醒函制度,层层签订提醒函1200余份,向全县各级党员干部释放出全面从严治党的强烈信号。建立县委主体责任办、纪委、组织部等部门参与的主体责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判主体责任落实工作事项及问题,推动了责任落实。召开县委常委会会议,切实向党中央对标看齐。2019年以来,县委常委会会议11次研究全面从严治党方面事项,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升国旗唱国歌讲党课”活动28次,下发落实主体责任工作提醒13份。

强化督导检查,传导责任压力

在督责中传导压力,打通责任落实的“最后一公里”。加强对履责情况的督导检查,县委书记就落实主体责任情况每季度带队进行督导,发现履责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指出,纠偏纠错,防止小毛病变成大问题。县委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把抓党建贯穿于分管工作各个方面,做到两手抓、两手硬、两促进。县委主体责任办联合县纪委、县委组织部等部门成立督查组,不定期开展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同时,创新督查方式,每次督查从乡镇和县直单位分管副职中抽调15名同志参加,对部分乡镇党委和县直单位党组织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考核,既是观摩相互查找问题,又是督导共同学习提高,督查考核情况及时印发工作通报,表彰并推广工作亮点,指出存在问题及整改要求,曝光落实不力的单位和人员,营造有责、有压的氛围。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纳入综合考评,出台《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细则》,形成了日常考核、民主测评和满意度测评的综合考评体系,把管党责任压紧压实。

严格约谈问责,树立严管导向

纸上讲责任,却不追究责任,再好的制度也会成为一纸空文。实践中,县委切实用好责任追究这个“杀手锏”,加大责任追究力度,把问责作为保障主体责任落实的关键环节予以突出,做到有错必究、有责必问。通过严格问责进一步提高责任意识,形成震慑态势,达到问责一人、警醒一片的效果。以《濮阳市各级党组织问责工作程序暂行规定》为基础,完善问责机制,把好标准程序关,规范主体责任追究适用情形和实施程序。2018年7月,结合范县实际,创新出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约谈制度》,对实施约谈主体、实施约谈的情形、约谈程序及有关要求进行了明确规定。制度实施以来,县委书记先后5次对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的18个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约谈实施后,及时下发约谈通报4期,通报主体责任落实不力党组织负责人16人(次)。坚持“一案双查”,对查处的违纪违规问题,在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的同时,同步追究单位党组织负责人的主体责任。2019年上半年,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的13名党员领导干部进行了约谈提醒。通过问责追责,有力地把责任压力传导到全县各级党组织,树立起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鲜明导向。(段其敏、黄体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