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淄博市政府新闻办公室组织召开干部荣誉退休制度规范执行新闻发布会,邀请市委老干部局负责同志对干部荣誉退休制度有关情况进行新闻发布。

2019年6月6日,市委组织部、市委老干部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建立干部荣誉退休制度的通知》(淄组发〔2019〕15号),在全国市级层面率先推出干部荣誉退休制度。

干部荣誉退休制度是全面贯彻落实“对老干部要思想上关心、生活上照顾、精神上关怀”具体举措,是切实体现党内关怀,进一步强化政治引领,引导党员干部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增强组织荣誉感、归属感、使命感的重要手段。

干部荣誉退休制度涵盖了专题谈话、举办荣退仪式、安排服务对接、引导发挥作用、组织健康体检、开展研习培训、加强纪律教育等7项内容,从思想政治、政策待遇、身体健康、心理疏导、廉政提醒等不同方面,落实对老干部的关怀激励。干部退休前,根据干部管理权限,由组织人事部门安排专人或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与干部本人进行个别谈话,肯定贡献、了解思想,对过好组织生活、做合格党员提出明确要求。干部退休后,定期举办新退休干部研习培训班,增强“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有针对性地培训退休干部兼职、从业、出国(境)等规定,强化纪律规矩意识,保护他们为党和人民事业再立新功的政治热情,引导他们参加全市“银领齐航”志愿服务工作,继续践行党的初心和使命。

截至目前,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利局、市中心医院、张店区、高青县等已为200余名新退休干部举办了荣退仪式,在全市离退休干部、在职党员干部中引起强烈反响、赢得广泛赞誉。中组部老干部局对该做法给予充分肯定,并在“离退休干部”微信公众号进行推送;省委组织部副部长、老干部局长杜英杰同志对干部荣誉退休制度作出批示,要求在全省推广。江苏连云港、湖北武汉、云南玉溪、山西忻州、青岛、泰安、德州等30余个地市先后学习咨询我市荣退制度相关内容,荣退制度取得阶段性成果。在下一步工作中,市委老干部局将着力跟进、加强宣传,让干部荣誉退休制度真正落实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