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13日,白银市景泰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王兴礼等11人恶势力犯罪案件,被告人王兴礼被指控犯敲诈勒索罪和寻衅滋事罪,其余10名被告人被指控犯寻衅滋事罪。

公诉机关指控,2014年至2017年间,被告人王兴礼先后纠集杨天兵、王振治、王建强、王文俊等人,在景泰、兰州等地采取跟踪贴靠、守候、言语威胁、堵门等软暴力手段催要债务,多次实施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影响群众正常生活、经营秩序,形成了以王兴礼、杨天兵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

在庭审前,审判人员召集公诉人和辩护人召开了庭前会议,就案件管辖、有关人员回避、是否公开审理、排除非法证据、提供新的证据、重新鉴定或者勘验、是否调取未随案移送的证据、是否申请调取相关证据,是否申请有关人员出庭等程序性事项向控辩双方了解了情况,听取了辩护人对被告人所指控犯罪事实、罪名的意见,对案件争议焦点进行总结归纳。庭审现场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的诉讼权利,控辩双方围绕指控事实开展举证、质证、辩论,并对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及量刑发表了意见,11名被告人分别作了最后陈述,庭审至13日晚八时结束。通过两天的庭审,该案主要犯罪事实已经查清,但鉴于该案的具体情况,经合议庭评议,决定对该案定期宣判。

景泰县法院通过中国庭审公开网进行了全程直播,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检察机关、公安机关、新闻媒体工作人员及被告人近亲属等80余人旁听了案件审理,景泰县司法局指派律师工作分管领导到庭旁听该案公开审理,对律师辩护代理进行了全程现场监督。(祁常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