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河南省夏邑县公安局在推动警力下沉、深入推进“一村(格)一警”工作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提升农村社会治安防控能力的方法路径,建成了以县公安局“警务播报中心”为主导、覆盖全县2680个自然村的警务播报系统;采取“1+3+ X”模式,建立了覆盖全县村居、企业、单位、行业群体的警民微信群,形成了微管理、微互动、微服务的微警务体系,最大限度催生了警民联防群治新动能。

建成县、乡、村三级警务播报系统,安防宣传常态化

夏邑县是典型农业大县,共有743个行政村,农村人口逾130万。在做好警力下沉、充分利用科技手段服务群众的同时,如何用老百姓喜闻乐见的方式强化群众安全防范意识,如何在警力有限的情况下发动群众参与群防群治?该局党委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决定升级启用传统乡村大喇叭的功能作用,让“声波”助推农村治安工作。

为此,夏邑县公安局在每个行政村设一个警务工作站、分配一名民警、充实一名乡镇干部、物色一名治安信息员的基础上,在县公安局建立了“警务播报中心”,每个派出所和警务工作站设立“警务播报台”,在全县743个行政村架设了无线大喇叭,形成了覆盖全县2680自然村的县、乡、村三级警务播报系统,不仅缓解了警力不足难题,而且把治安防范宣传常态化。

据介绍,“警务播报台”系一套主机覆盖全部乡镇的无线广播设备,该设备既可以通过主机控制播放,又能够利用手机远程时时控制。如遇紧急情况,驻村民警可启动紧急播报功能,用手机、无线话筒等直接控制村里的广播“大喇叭”,一秒钟就能传播到全部辖区村组。既能及时发布预警信息,让群众积极防范,还能一呼百应,在打击违法犯罪中发挥重要作用。

“警务播报系统的传播具有无缝隙、迅捷、方便的特点,我们充分利用这一优势,坚持发好声,让警务播报成为最受老百姓欢迎的平台。”夏邑县公安局局长高圣伟介绍。

他们合理安排播报时间,并针对每个时期易发案件的特点、规律及嫌疑人的作案手段,由“警务播报中心”精选播报内容,及时提醒居民搞好安全防范。创新播报形式,通过对话、旁白等多种群众喜闻乐见的节目形式,向群众传播安全防范知识。骆集乡村民马女士接到手机号码中奖的短信,她果断删除。她说:“大喇叭里民警天天讲这个,一看是中大奖、财政补贴的短信,我就知道肯定是骗人的。”

7月18日傍晚,北岭镇李庄村一村民发现流窜作案的盗窃嫌疑人。接到报警后,派出所民警一边迅速出警,一边通过“警务播报台”播报警情。附近村民听到警情播报后对盗窃嫌疑人开展围追堵截,很快便将嫌疑人抓获。

据了解,今年以来,夏邑县公安局通过“警务播报系统”为群众播报各类信息1.1万余条次,其中政策、法制宣传信息8500余条次,社会治安信息2200余条次,发布预警破获案件76起,帮助16名走失老人和儿童找到了家人。同时,“警务播报台”的开通让农村可防性案件的发案率明显降低,特别是全县入室盗窃案件的发案数同比下降33%。

“1+3+X”织密警民微信群,拉近警民“微关系”

“您好,我是农村户口,我媳妇是城市户口,能不能把我媳妇的户口迁到咱们这儿来?”“可以,凭结婚证、双方户口簿,到你的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就可以办理。”这是“夏邑城关户籍便民服务平安建设”微信群里的一段日常对话。

为进一步密切警民关系,实现实时零距离沟通、更好服务群众,让社区民警从繁重、重复、低效的劳动中解放出来,夏邑县公安局采取“1+3+X”模式大力推进微信建群活动,组织全县民警分包社区开展大走访及“微信建群”活动,在入户调查的同时,邀请群众进微信群。群主一般由公安局各单位负责人担任,其他民警协助开展工作。所谓“1”即“夏邑警队”微信群,“3”即“局直单位民警”微信群、“派出所民警”微信群、“交警”微信群,“X”即依托“1+3”建立村庄、居民小区、企业、事业单位警民微信群以及针对不同的管理、服务对象和功能建立的行业管理服务微信群,构建起了微管理、微互动、微服务的微警务体系。

工作中,民警通过构建覆盖全县村庄、居民小区、企业、事业单位、行业群体的警民微信群体系,实时发布警务资讯、安全防范预警、接受群众办证办事预约咨询,并积极开展警民交流,让群众足不出户、动动指尖就能了解公安动态,实现零距离警民沟通。同时,提供在线为民服务,使“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进一步提升,获取线索的能力进一步加强,可防性案件大幅下降。

据悉,夏邑县公安局已建立800余个共30余万人在线的微信工作群,目前已解答群众咨询1.1万余条,发布安全防范知识2万余条,征求合理化建议200余条,收集犯罪线索200余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