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牢自建房安全防线,推动建立县、乡、村的安全监管体系,加强农业农村安全监管,完善与农业农村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安全治理体系和能力,是检察机关应尽的责任。”杞县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办检察官说道。

能动履职 溯源治理 聚焦自建房安全的预防性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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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5月自建房倒塌事故的新闻引起杞县人民检察院干警的警觉,随着农民经济条件和消费水平的提高,农民自建房屋开始不断翻新、重建,在满足基本居住条件的同时,更加注重自建房的个性化、美观化、舒适化,尤其是乡村经济的发展,农家乐、乡村民宿等消费产业兴起,许多农民开始改造自家住宅,在原有房屋的基础上进行加盖用于民宿、饭店等消费经营,或者改造原有房屋结构,用于门面出租等,埋下了许多安全隐患。杞县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经过研讨后,决定对农民自建房屋质量和施工安全开展调查。先后深入19个乡(镇),对110余个农村自建房施工现场实地走访、查阅资料发现:农村住宅缺少整体的规划,农民自建房布局混乱、选址随意,房屋设计不科学、施工队伍不专业,房屋自建人随意扩建、加盖,房屋自建人、施工人安全意识薄弱、自建房施工缺少必要的安全措施、装备等,农村自建房处于行政监管的薄弱地带,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和治理能力不相适应于自建房建设的转变,自建房的质量和施工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

座谈磋商 宣告送达 督促筑牢安全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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杞县人民检察院准确把握“当好党委政府的法治助手”定位,秉持“抓早抓小抓苗头”的检察监督理念,邀请县住建局、县人社局等召开专题座谈会议,厘清对农村自建房的监管职责,并向县住建局宣告送达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职,对农民自建房质量和施工安全进行监管,切实消除安全生产隐患。

公开听证 强化协同 推进形成治理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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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全面履职,强化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杞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消除农民自建房施工安全隐患听证会,邀请住建局、人社局、部分乡政府分管领导、听证员、部分农民自建人和施工负责人参加。杞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在会上就农民自建房存在的施工安全隐患、调查收集的证据、行政机关职责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全面介绍,并就农民自建房安全监管存在的具体问题进行提问和解答。经过分析研讨后,与会人员就农民自建房安全监管达成统一认识。听证会后,杞县人民检察院向部分乡镇政府公开送达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要求各乡镇政府配合住建部门开展农民自建房安全整治工作。各行政机关接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立即召开农民自建房安全整治专项会议,采取有力措施推动自建房监管主体责任落实。

跟进监督 组织培训 推动建立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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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增强检察建议刚性,提高办案质效,杞县人民检察院牵头,联合住建局、人社局和乡镇政府组成农民自建房专项整治团队,排查在建农民自建房底数。联合综合执法部门,要求自建房施工必须配置安全帽、安全绳和安全防护网,施工现场设置安全围挡等。截至目前已排除安全隐患76处。杞县人民检察院、杞县住建局、杞县人力资源局联合拟定农村建筑工匠施工安全培训机制,以泥沟乡农村施工人员作为先行试点,组织举办开封市第一届农村建筑工匠培训会,通过线上教学和线下实际操作相结合的方式,提升建筑工匠的理论水平和实操技能,规范农村自建房工匠团队,提升农民自建房施工的合法性、规范性和安全性,提升农民自建房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防护意识和技能。(张红刚 图:赵春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