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天津海事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天津海事法院海事行政审判白皮书》及八起典型案例。

据了解,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海事法院受理案件范围的规定》施行五年来,天津海事法院海事行政审判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监督、支持海事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努力为辖区涉海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营商环境。

据介绍,天津海事法院在海事行政审判中,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司法需求,加大对行政相对人的财产权、知情权、生态环境等方面权益的保护力度,妥善审理涉及海水养殖、拆迁补偿等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依法判决撤销行政机关处罚决定或确认行政行为违法共7件,行政机关败诉率为16.7%。

依法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是行政诉讼的两个基本职能。天津海事法院严格依法办案,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维护正常的海事行政管理秩序。天津某公司诉北疆海事局、天津海事局行政处罚案中,天津海事法院坚持合法性审查原则,支持了海事行政主管机关的事实认定结论和法律适用意见,维护了海事行政主管机关对危险化学品的管理。2020年,该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全国海事审判典型案例。

此外,天津海事法院在司法审判中强化对海洋环境生态的保护,全面贯彻实施国家关于海洋生态保护的决策部署。同时,天津海事法院采取多种措施,丰富与海事行政机关良性互动的内容与形式,制定《天津海事法院关于推动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方案》,推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定期走访调研,与行政机关沟通交流,及时了解掌握海事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着力解决“告官不见官”“出庭不出声”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