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秉琴,女,1974年7月出生,汉族,甘肃景泰人,大学学历,现为景泰县人民法院一级法官,从事家事审判和未成年人工作8年多。近三年,办理家事类纠纷案件796件,调撤案件612件,调撤率76.88%,努力做到“为社会减压、为家庭疗伤”,所办案件无一超审限、无一错案,连续多次被白银中院和景泰法院评为全市优秀法官、先进个人、优秀公务员。

拓展思路 健全工作机制

高秉琴在工作中善于学习,在审判工作中紧紧围绕“教育、感化、挽救”的工作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切实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取得了优异成绩,2022年白银中院推荐高秉琴参与全国法院离婚纠纷全链条要素式审判技术攻坚和创新应用项目试点工作。高秉琴带领团队建立健全家事法庭和少年法庭的多项工作制度,集中化、专门化、高效化审理涉及未成年案件,拓展与妇联、检察院、民政、公安等多家单位联动机制,为提升未成年人法律意识,多次进入学校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倾注心血 注重教育帮扶

高秉琴在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坚持人性化的“圆桌审判”方式,抓好庭前准备,审中感化。加强审判与教育,让庭审教育贯穿始终,尽最大的努力教育、挽救、感化未成年。进行“判前考查期”的设置,对庭审后认罪表现好的未成年被告人酌情从轻处罚,坚持制作具有个性化的“法官寄语”。高秉琴在审理抚养纠纷案件中,本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身心健康的原则,注重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2021年在审理一起同居期间子女抚养纠纷,公平公正,据理裁判,最终判决被告支付自孩子出生起至独立生活止的抚养费,充分保障了非婚生子女的合法权益。

学用结合 延伸司法职能

建立家事案件回访制度,在审理李某某与王某某离婚纠纷一案后,回访发现孩子辍学在家,针对监护人在家庭教育中履行监护职责不到位的情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的规定,发布全市首例《家庭教育令》,从而让父母树立家庭是孩子的第一课堂、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的责任意识。回访中发现父母一方不及时给付抚养费的,移交执行法官优先执行。离婚案件生效后向当事人出具《离婚证明书》,保护了当事人的个人隐私,为当事人办理行政事务提供便利,彰显了司法人文关怀。(祁常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