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腾蛟,现任杞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一级检察官。曾荣获个人三等功、开封市优秀公诉人等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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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江腾蛟通过全省公务员招录进入检察队伍,从开始入职公诉科,到现在的第一检察部,他在刑检部门一干就是十年。从检十年,无论是本职工作,还是脱贫攻坚、抗洪救灾、疫情防控,处处都有他的身影。他以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十年磨一剑的办案积淀和对检察事业的热爱,把办案的每一个细节都完成到极致,书写了“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检察担当。

能顺藤摸瓜、深挖窝案串案,铲除背后的犯罪根源,是他工作的最大特点,如果没有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为了公平正义而坚守到底的精神,是不可能做到的。

2018年,他从一起普通的交通肇事案中发现线索,识破顶包者,真凶得以伏法,该案被《检察日报》等媒体刊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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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江腾蛟再次以检察官的敏锐直觉,从一起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小案”,围绕盗版书籍来源、装订设备来源、盗版图书去向等方面,主动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机关,陆续抓获犯罪链条的上游“老板”,挖出一条横跨三市四县的链条式侵犯著作权窝案。审查逮捕中又通过立案监督、追加逮捕等方式,对幕后老板监督立案,对投资管理人员追加逮捕。严宽相济,严格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对一些销售盗版图书的小商贩,依法作出不予批准逮捕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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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缜密审查,2021年4月30日至11月30日,杞县检察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分别对徐某某等22人提起公诉。2021年12月,杞县人民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徐某某等22人有期徒刑十个月至五年不等,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至一百万元不等。该案入选全省检察机关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典型案例。

“法立,有犯而必施;令出,唯行而不返。作为一名政法岗位上的劳动者,我的职责就是保证法律严格实施,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自己的贡献。”江腾蛟说。(图文:张红刚 赵春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