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假期已结束,大部分人工作生活步入正轨,为了合理利用燃气资源,增强公民对燃气资源利用率的使用,主动提升安全意识,规范操作、使用燃气,避免事故发生。山东省烟台开发区综合执法局提醒做好开工复产第一课,为燃气安全敲响警钟。

一不准擅自拆、改燃气设备和用具。如需拆、改(如装修),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燃气安装、维修企业负责施工。确需移动燃气计量装置及计量装置前的设施,必须经燃气供气单位同意。

二不准将燃气管道、阀门、流量表、燃气器具等燃气设施密封或暗室安装。如:不得装在墙壁内、吊顶内、柜内、灶台内等。

三不准在安装燃气表、阀门等设施的房间内堆放杂物、住人。使用天然气的房间内,同时有表、灶、输气管道等,一旦出现漏气,当燃气浓度过高时,氧气不足会使人窒息,遇火星还会导致爆炸燃烧。因此,有燃气设施的房间不能当卧室使用。

四不准在燃气管道上牵挂电线、绳索和悬挂杂物。

五不准私自开启或关闭燃气管道公共阀门。

六不准非法使用燃气设施和偷盗、转供燃气。

七不准在天然气管线上建造房屋和临时建筑。因为管线上建造房屋或乱搭棚舍堆放杂物、

垃圾等会压坏管道,不便于排查和进行维修、抢修等工作,容易造成漏气,燃气会从地下水道窜到室内,造成事故。(孙剑萍 任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