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0日,白银市景泰县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达某某、杨某某等5人犯容留、介绍卖淫罪一案集中公开宣判,5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至二年四个月不等,并处罚金2000元至10000元不等。

经审查查明,达某某等5人利用在景泰县一条山镇红水路附近经营招待所、商务宾馆和酒吧的便利条件,向他人介绍从事性服务的女性,并在其经营场所提供服务,从中收取介绍费,其行为严重扰乱了社会治安管理秩序,扰乱了社会风气。

打击“黄赌毒”犯罪是景泰县法院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抓手。此次达某某等人容留、介绍卖淫案的集中公开宣判,有力地打击和震慑了该类违法犯罪,净化了全县文化社会环境,为建设“平安景泰”起到了积极地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