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白银市景泰县法院民事审判团队妥善调解2起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案件,原、被告双方达成一致协议,表示将继续合作,法院准许原告方撤回对被告方的起诉申请。

2019年11月,原告景泰县一条山镇人民政府和一条山镇西铜社区居民委员会将西铜社区崔某某、韦某某两户农户诉至法院,要求返还承包土地并支付拖欠的承包费。被告崔某某、韦某某所承包的土地系景泰县人民政府从白银有色西北铜加工有限公司收回的国有农用地,景泰县人民政府收回土地后交由原告一条山镇人民政府管理。由于案涉土地牵扯到农场职工及家属交地方政府后的户籍身份、口粮田等诸多历史遗留问题,加之案件审理期间,正值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不利于巡回调解,而农户又面临着春耕春播的紧要关头,处理不当,轻则影响农户春耕生产,重则会引发群体性上访事件。

自复工复产以来,景泰县法院民事审判团队迅速行动,多次到镇政府、社区、农户家中了解情况,针对双方争议的焦点,梳理工作思路,从纠纷的根源找出“症结”所在,对双方当事人讲法说理,因势利导化解矛盾。最终,原、被告双方当事人达成了一致共识,被告向西铜社区补交了承包费,原告表示会继续与被告合作下去。法院依法准许了原告方对被告方撤回起诉的申请。

景泰县法院全体干警努力做到疫情防控与审判工作“两手抓、两不误”全力保障复工复产和春耕春播,这两起涉农案件的妥善处理达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