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津市某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在中国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管理系统自助领取了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证明,这也是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核准实施审批改为备案后天津地区的第一份备案证明。

       据了解,该企业位于天津市蓟州区,主要产品为固体酱油,获得备案证明后,该企业的15吨出口产品将启程。本月起,海关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对“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核准”实施“审批改为备案”改革。

       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只需提交完整的《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申请表》,并承诺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且符合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条件,无需接受现场评审检查,申请备案信息无误予以当场办结,备案证书由5年延长为长期有效。

       为帮助企业尽快适应新办事流程,天津海关积极落实改革举措,通过海关12360热线和行政审批“一个窗口”接受线上线下咨询,为企业详细解读新政要求。同时全面上线电子签章自助打印功能,企业足不出户即可拿到证书,还能及时在网上查询许可进程,许可过程公开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