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老年人就医流程,为老年人看病就医提供便利服务。加快推进老年友善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到2022年,80%以上的综合性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成为老年友善医疗卫生机构。”近日,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发展改革委等8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丰富服务供给,提升服务质量,更好满足老年人对健康服务和幸福养老的需求。

《实施意见》着眼老年人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提出6项主要任务:一是加强健康教育,实施老年健康促进行动,提高健康素养;二是加强预防保健,建立健全老年健康危险因素干预、疾病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失能预防三级预防体系;三是加强疾病诊治,建立健全老年医疗服务网络;四是加强康复和护理服务,建立完善以机构为支撑、社区为依托、居家为基础的老年护理服务网络;五是加强长期照护服务,建立从居家、社区到专业机构的失能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模式;六是加强安宁疗护服务,对生命终末期老年人开展安宁疗护等。

《实施意见》强化了政策支持和信息支撑。要求各地各部门制定和落实促进老年健康服务发展的扶持政策,在土地供应、学科发展、人才培养、政府购买服务等方面予以支持和倾斜。鼓励社会力量举办老年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安宁疗护中心以及嵌入式老年护理机构等。鼓励商业保险公司提供多样化、有针对性的长期护理保险产品和服务,逐步建立多层次长期护理保障体系。开发适合老年人使用的新型智能健康养老终端产品,整合老年健康服务信息资源,推进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和老年健康信息系统建设,发展“互联网+老年健康”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