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江西都昌县人民法院联合检察院、水警、渔政等多家单位组织开展非法捕捞案件的增殖放流执行活动,将13万尾鱼苗放流鄱阳湖,用于修复人为破坏的水产资源,增加当地水域的鱼类群体数量,维护生态平衡。

据了解,都昌县人民法院审理非法捕捞水产品等涉环境刑事案件,在依法惩处的同时,根据被告人犯罪情节、损害环境程度等因素,判决或由被告人主动缴纳生态修复金用于生态修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