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土地使用税作为百分百的县级收入,备受地方政府关注。沧州渤海新区税务局通过梳理数据、沟通自规局,整理出两本台账。依托两本台账,利用一个月时间逐步摸清港城区土地税源情况,并追缴欠税100余万。

一、加强组织领导,部署工作安排方案

土地税源调查事关全局性工作,局领导高度重视、亲自部署。一是成立领导小组,统筹部署安排。成立由局长任组长,主管局长任副组长的土地税源调查小组,成员科室为税政二科、税源管理一科、税政一科、征管科。小组成立后,局领导立即召开工作部署会议,明确职责、制订调查方案。其中税政二科负责数据的提取及与自规局的联络,税源管理一科负责调查,税政一科与征管科负责法律流程的指导与审核。并明确“非入户不打扰”的工作方针。二是确定调查范围。首先明确调查范围是港城区范围内的所有应税土地,特别是各类物流园区、装备制造园区范围内的土地。其次是强调用好金三系统内已登记的土地税源、契税申报等信息,充分发挥案头分析的作用,对应税范围内的所有土地进行全面调查。三是确定数据来源。明确数据获取的两大来源,以此为基础进行数据提取工作。系统内数据优先调取。充分利用金三系统及大数据平台中已有信息,获取已采集的土地税源信息、契税申报信息及土地的减免等信息,整理形成台账。共享外部门信息。通过综合治税获取土地出让台账信息。将此信息作为土地税源调查的重要补充。借以比对出已出让的土地未缴纳土地税的疑点。

二、梳理数据成台账,摸清税源查疑点

通过整理内、外部门的数据,形成了两本土地税源信息台账。利用两本台账比对出涉税疑点。一是《已采集税源信息企业》台账。提取金三土地税源信息,截止2021年9月30日,金三系统中共采集土地税源724块,其中尚在有效期的土地489块(2021年新增采集地块29块),失效土地235块,均以“土地编号”为统计标准。其次,查询大数据平台获取减免数据,共采集土地面积8225.91万平方米,其中享受各优惠政策的减免面积为3599.92万平方米。最后,调取金三契税申报明细,将契税缴纳时间与采集土地税源信息的企业相匹配,形成土地的全链条信息。整合上述信息,形成《已采集税源信息企业》台账。二是《土地出让信息》台账。通过与新区自规局召开联席会议,就土地出让信息的交换进行商讨。通过数据交换,我局获取了渤海新区2010年~2021年8月份的土地出让台账。按年度整理土地出让台账信息,共整理出215块土地,形成《土地出让信息》台账。三是比对信息详细归类。以《已采集税源信息企业》台账为基础,逐户查询台账中的企业已采集的土地税源信息。将已采集的信息与《土地出让信息》台账中的信息相比对,查看是否存在已取得土地但未进行信息采集的情况以及未足额缴纳税款的情况。针对发现的疑点问题,由税政二科会同税源管理一科一起查找原因,排除疑点,摸清税源。

三、落实“七个一批”工作机制,追缴欠税百余万

在摸底土地税源过程中,对于发现的欠税问题积极利用“七个一批”工作机制,追缴欠税。此项工作开展以来共追缴欠缴土地税税款213.87万元,滞纳金59.7万元。一是精准采取措施。根据“七个一批”工作机制,严格区别纳税人的欠税原因,针对不同原因采取不同措施。如纳税人因疏忽未采集土地税源信息造成欠税,则采取提醒的方式,并辅导纳税人采集信息及税款申报。如纳税人故意隐瞒相关事实不采集、不缴纳税款,则采取约谈、责令限期整改等措施。通过宽严相济的执法手段保证税款入库。二是督导税款入库。对于税款追征进度,按日进行督导。追征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及时沟通解决,保证税款入库。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培训大厅前台人员,在完成契税缴纳业务后,同时告知纳税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缴纳义务。并登记台账,记录土地出让合同中约定的土地交付时间,根据交地期限定期提醒纳税人进行信息采集。通过源头管控土地税源。(供稿:沧州渤海新区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