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市平川区的张某某与王某某系再婚,后王某某去世,张某某在未通知王某某养子刘某的情况下便将王某某名下近50万元的遗产分给了其他不具有继承资格的多名第三人,被刘某诉至法院。

原告刘某系被继承人王某某(女)第一段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于1999年12月收养的弃儿。2012年10月,因养父母感情破裂,经法院调解离婚,离婚后原告随养父共同生活。后王某某又与张某某结婚。2019年8月王某某因病逝世。在原告不知养母去世的情况下,被告张某某作为被继承人王某某的再婚配偶,明知原告享有法定继承权,但隐瞒了原告的法定继承人身份,擅自通过熟人关系从银行取出被继承人的婚前个人存款、保险金、养老金账户余额共计493000余元,尚未占有的遗产包括公积金145000余元、安置费28800元、年金5000余元,一栋市场价30000元的平房,共计209700元。

白银市平川区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依照《继承法》相关规定,对当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调解,最终达成协议:住房公积金145000余元、安置费及年金约33000余元由刘某自行领取;张某某另外一次性给付刘某其他遗产人民币90000元。其他财产由张某某继承。(供稿 白银市平川区人民法院 王鹏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