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洛阳老城区法院副院长、执行局局长贾伟一行前往涉案房屋安装电子封条,数分钟后电子封条被牢牢安在被执行房屋的门上。

2020年6月3日洛阳老城区法院副院长、执行局局长贾伟在执法现场介绍电子封条。梁东阳摄

为解决执行难这一历史性难题,2014年10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了“切实解决执行难,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的重大决策部署。2016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作出了庄严承诺:“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2019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基本解决执行难这一阶段性目标如期实现”。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之后,人民法院咬定青山不放松,继续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保持执行工作高水平运行,向“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不断迈进。2019年7月14日,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印发了《关于加强综合治理从源头切实解决执行难的意见》,就加强执行难综合治理,加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从源头解决执行难作出了全面部署,再次强调要推进执行信息化建设。

近年来,河南省洛阳市老城区人民法院在党委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的“一性两化(强制性、规范化、信息化)”基本工作思路,不断加大执行力度,创新执行措施,全面攻坚“执行难”。

贾伟说:电子封条能够对被执行人房产实行24小时不间断的监控和取证,运行时间最长可达5年,安装操作简单,牢固,不易脱落或被损坏,超大的“封”,“法院查封”“严禁破坏”等字样,内设声光警示系统,对企图破坏设备的人员会立即自动发出声光警。系统内置180°网络拍照功能,能对任何破坏或企图破坏设备的相关人员及其行为进行同步录像取证,并将现场录像作为证据同步发送到执行人员的手机终端,有助于法院第一时间知悉情况、固定证据,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现场测试安装后,测试一下碰触电子封条,封条马上语音播报:“该房屋已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本院责令被执行人立即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未经本院允许,任何人不得入内,任何破坏本设备的行为将受到法律处罚。”警示效果令人不寒而栗。

贾伟说:“司法实践中,如果纸质封条被破获,很难找到肇事者,追究法律责任也很困难,常常导致被查封的房产处于“失控”状态,影响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实现。而且,不乏被执行人不配合法院工作的情况,甚至采取撕毁纸质封条、拒不搬离、“霸占”房屋的强硬方式对抗执行。启用‘电子封条’是我们借助智慧法院建设加大执行工作力度的又一次创新举措,能有效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更有效地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利。关于电子封条的推广问题,我们准备逐渐扩大运用范围,从本辖区扩大到查封的外地房产,因为查封的外地房产更难以控制;同时我们考虑从不动产扩大运用到一些特殊动产,例如厂房车间内的机器设备等不易移动的财产。”

贾伟说,下一步,老城区法院将积极借助信息化手段,创新工作方式,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全力压缩失信被执行人的活动空间,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威慑,维护司法权威,从源头解决执行难,维护胜诉者的合法权益。


“电子封条设备上还印有二维码,被执行人和相关人员用手机扫码就能阅读相关法律文书,了解该房屋被查封的原因,方便被执行人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畅通了相关人员和法院之间的沟通,体现了善意执行和文明执行的要求。”执行法官进一步说明道。

洛阳老城区人民法院袁宪伟院长说,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智慧法院建设的要求,近年来,老城区法院积极探索,大胆创新,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最大程度保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媒体声音:从执行难到切实解决执行难,再到建设智慧法院、信息化法院。破除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藩篱。“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推动法院执行工作向“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前进。随着基层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水平的不断提高,面对多年“执行难”的顽疾,洛阳市老城区人民法院在行动,用电子封条锁住合法利益,为老赖们死死扣上了一顶“紧箍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