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景泰法院张治学法官审判团队成功化解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有效保障了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的权益。在办案法官悉心调解下,房屋出租方(原告)减免了承租方(被告)2万元房租,承租方付清下欠房租,双方表示今后将继续合作,互利共赢。

唐某租赁位于景泰县一条山镇新华书店的一处铺面,用于经营餐饮业务。双方约定每年租金12.6万元,租期一年,合同每年1月1日签订一次,签约时一并交清当年房租。2021年12月底前后,书店多次口头通知唐某签订2022年租赁合同并交清当年房租,但对方一直不好好配合,并以生意经营困难为由,拒不交清房租并续签合同。书店多次交涉未果,遂一纸诉状将唐某诉至景泰法院,要求其支付下欠房租46245元。

考虑到被告唐某所承租的商铺系用于经营餐饮业,今年以来受到疫情影响生意并不好做,办案法官掌握工作主动权,因势利导向原、被告双方以案说法,反复为他们细算账、作比较,并以发生在身边的类似真实案例为教材讲法释理,让当事人自己权衡其中的利弊得失。原告方听了办案法官悉心调解后表示认同,遂组织召开店务会研究解决方案,征得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主动提出减免承租方房租2万元,减轻承租方经济负担。与此同时,被告唐某亦不放弃努力,多方筹措资金,最终将所欠房租和水费全部交清,并书面保证今后用心经营餐馆、不再出现拖欠房租,书店方面对此亦表示谅解。9月19日,原被告双方相约一起来到法院,一是表明今后双方将继续合作、共同发展,原告向法院递交了撤诉申请;二是表达对法官设身处地为群众办实事、为企业解难题,倾力化解纠纷的敬业精神表示感谢。(祁常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