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营造公平诚信市场环境。近日,景泰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主动出击,执结一起拖欠工程款执行案件。

景泰某商砼公司与兰州某建筑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景泰县人民法院审理,依法判决兰州某建筑公司给付景泰某商砼公司拖欠货款630万元。判决生效后,兰州某建筑公司不按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景泰某商砼公司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多次打电话敦促兰州某建筑公司偿还欠款,该公司以各种理由推诿拖延。由于被执行人长期拖欠巨额货款,导致申请执行人发不出工人工资、购不进原材料,现处于停产状态。

针对被执行人这种无视法律的“老赖”行为,办案干警加大执行力度,积极查控该公司财产。经查询该公司帐户无资金,且已被多家法院查封,但该公司却处于正常经营状态,执行干警通过调查发现,被执行人通过第三人的账户为其转账,目的规避法院执行,且第三人是被执行人的独资公司,被执行人多次将工程款汇入第三人的账户。于是,承办法官果断决定执行第三人的财产,冻结第三人银行账户存款资金630万元,后找到被执行人告知拒不执行、规避执行的法律后果,被执行人迫于法律威严,积极配合法院履行义务,至此该案顺利执结。(祁常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