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感谢杞县检察院的检察官,迅速办结了我们控告的案件,让捏造虚假诉讼的当事人受到惩罚,让我们感受到法律的公平公正权威.......”9月8日下午,举报人马某丽、冀某涛专程从郑州来到杞县检察院,将写有“伸张正义为人民,依法监督保公正”字样的锦旗双手送到第四检察部主任梁成科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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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起因缘于杞县检察院办理的一起民间借贷纠纷虚假诉讼案。今年6月底,冀某涛、马某丽向杞县检察院举报称牛某通过虚假诉讼转移名下房产。杞县检察院受理后,办案人员多次赴郑州、开封等地进行了大量的调查核实工作,尤其7月底,适逢郑州下大雨,办案人员冒着瓢泼大雨驱车6小时辗转郑州市多家银行,调取案涉人员银行交易记录。将案件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后,第四检察部干警不顾酷暑,多次协助公安机关进行调查取证,蹲守查人。

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调查发现,2015年8月,赵某将牛某起诉至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请求判令牛某归还借款本息300余万元,牛某为自己在郑州的两套房产不被查封,就借用别人200万银行交易凭单,让其亲戚何某、于某虚构民间借贷债权债务关系,牛某为借款担保人,于2015年9月让何某向杞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将牛某的房产进行了查封,杞县人民法院作出(2015)杞民初字第xx号民事判决,判决于某还款,牛某承担连带责任。后牛某指使何某申请法院拍卖执行牛某位于郑州金水区的两套房产,并让其女儿出资,由其亲戚购买该两套房产,通过虚假诉讼的方式成功转移了自己名下房产,让其他债权人的债权无法实现。

7月5日,杞县检察院将牛某等人涉嫌虚假诉讼犯罪线索移送杞县公安局。7月19日,杞县公安局对此案立案侦查,犯罪嫌疑人牛某、何某、于某已相继到案并被公安机关采取相应强制措施,三人对虚假诉讼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对该虚假民事诉讼案件,8月16日,杞县检察院向开封市人民检察院提请抗诉,8月26日开封市人民检察院采纳提请抗诉意见并向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张红刚 图:赵春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