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见他家的车库就来气,也不打声招呼,就盖了车库,我的卧室白天都得开灯……”2021年4月,家住景泰县草窝滩镇龚家湾村的马某为邻居王某家新建的车库所闹心,因为邻居王某新建的车库与自家东北角的卧室一墙之隔,但是因车库房顶高于卧室窗户,导致自家卧室无法采光。2021年10月,马某一气之下将王某诉至景泰法院。

近日,白银市景泰县人民法院张治学法官审判团队接手这起采光权纠纷案件后,利用中午休息时间到当事人家中实地查看测量。被告王某搭建彩钢棚车库时为了图方便,在原告家墙体上钉入了钢钉,并且房顶遮盖住了原告家卧室的窗户,导致原告的卧室白天无法见光,日常生活需要开灯,办案法官随后走访了村委会干部和马某、王某的街坊邻居,了解到原、被告双方虽未多年邻里,但也时常为一些琐事发生争执,这一次两家也是为了怄气才对簿公堂。办案法官从情理、事理向双方作思想工作,第一次调解历时6小时,双方未达成一致调解协议;该案庭审结束后,法官进行了第二次调解,重点从法理角度,通过以案释法、结果告知的调解方式向双方作工作。

原、被告在法官的倾心调解下,思想上发了明显转变,觉得不应该让矛盾再升级,都愿意做出让步。最终,原、被告接受了法官提出的调解方案,被告承诺于2022年3月1日之前自行降低所搭建的彩钢棚高度,不再遮挡原告的东面卧室窗户,决不影响原告卧室的通风、采光和日照,原告遂申请撤回对被告的起诉,双方握手言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