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天津市医保局发布《关于调整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价格和支付标准的通知》,公立医疗机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单人单检价格调整为每人份40元,10人混检和5人混检价格统一调整为每人份9元。自2021年12月10日起执行新价格。

《通知》明确上述标准为政府指导价,上浮为零,下浮不限。根据单人单检价格情况,同步调整医保支付标准。

《通知》要求,属于“应检尽检”的,按规定采用多人混检;属于“愿检尽检”且检测机构单日检测人数较多的,可以应用多人混检,也可按单人单检方式检测并计费。按要求,对入境人员、密切接触者、密接的密接等高风险人员在集中隔离期间严格落实单人单检。

公立医疗机构提供核酸检测服务,应设置专门窗口、开辟独立区域,优化内部管理流程,采取电子化、信息化的方式,为群众提供核酸检测结果推送服务。单纯进行核酸检测的,无需挂号,公立医疗机构不得收取门诊诊察费。(记者廖晨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