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下午,天津市政府新闻办召开《天津市促进智能制造发展条例》(下称“条例”)新闻发布会,据天津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新闻发言人许颖悟介绍,《条例》于今年9月审议通过,自11月1日起施行,是全国首部省级促进智能制造发展的地方性法规,将为天津市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助推“天津制造”变为“天津智造”提供法治保障。

                                      发布会现场(央广网记者周思杨摄)

明确发展方向“全国首部”为领域空白补位

当前,天津市制造业正处于从自动化向数字化转型的关键阶段,持续深入推进智能制造发展,大力支持特色智能装备,培育国内知名工业互联网平台,打造具有国内一流的数字车间和智能工厂,制定实施百亿级智能制造专项政策,都将全力助推天津市制造业实现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十四五”时期,天津市着力落实国家制造强国战略,坚持制造业立市,大力引育新动能,推进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加快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服务化发展,着力构建“1+3+4”现代工业产业体系,建设制造强市,基本建成全国先进制造研发基地,起草天津市促进智能制造地方性法规的条件已经成熟。

此外,在智能制造领域,我国尚未出台相关的上位法,《条例》作为全国首部省级促进智能制造发展的地方性法规,推进智能制造领域的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通过法律的渠道保障市场主体的权益,营造智能制造领域公平竞争环境,依法保护市场主体,加强政务诚信建设,推动智能制造产业全面提升创新能力、供给能力、支撑能力和应用水平,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好的法治服务与保障。同时,《条例》将依据国家相关政策文件,紧密衔接工信部出台的智能制造十三五规划和即将出台的十四五规划,为天津市明确智能制造发展方向。

对标四大重点任务助推“天津制造”向“天津智造”

据介绍,《条例》包含总则、智能制造供给、智能制造应用、智能制造支撑、激励措施及附则共6章37条,以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先进制造技术深度融合为主线,对标创新能力、供给能力、支撑能力和应用水平四大智能制造发展重点任务。

在智能制造供给方面,《条例》明确将加强供给体系建设,鼓励企业、科研机构、行业协会、产业联盟研发智能制造技术,同时支持建设制造业创新载体,加快智能制造创新成果转移转化,并鼓励企业加快发展智能装备、工业母机、工业软件,鼓励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提升服务能力,引领带动产业体系优化升级。

为推动智能制造应用,《条例》明确深化智能制造推广应用,培育推广智能制造新模式,支持建设智能场景、智能车间、智能工厂,提升企业生产和管理智能化水平,同时培育优质企业,在智能制造领域强化领航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和专精特新企业等优质企业的培育,推动上下游企业业务链条贯通,提升产业链供应链一体化管控能力,鼓励行业智能化改造。

此外,在智能制造支撑方面,《条例》规定着力构建完备可靠、先进适用、安全自主的智能制造支撑体系,对参与智能制造标准体系建设和开展智能制造标准应用进行了规范,对加快新型基础设施、人才支撑、安全保障能力、公共服务进行了规范,并对支持行业组织发挥桥梁纽带作用进行了规范,同时鼓励举办智能制造领域展览、赛事、论坛等活动,增强智能制造的资源集聚和辐射能力。

为进一步激发产业活力,《条例》明确将以智能制造产业链、创新链的重大需求和关键环节为导向,由天津市统筹使用智能制造相关财政专项资金,重点支持一批智能制造项目,并在产业基金、金融服务等方面支持智能制造发展,并积极组织开展各类智能制造供需对接活动,优化智能制造企业发展环境,加强智能制造知识产权保护,提高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能力。

许颖悟表示,下一步,天津市政府有关部门将宣传好、贯彻好《条例》,深刻领会和精准把握《条例》的基本内容和精神实质,统筹协调推进《条例》的配套制度建设,确保《条例》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