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天津市应急管理局获悉,针对今年汛期雨情、水情现实特点,天津市防指研究决定,将下汛时间自9月15日延长至9月30日,并下发工作通知,对天津市各区各部门单位提出明确要求。

今年汛期,海河流域及天津市降雨呈现降水量偏多、强对流天气偏强、极端天气多发的特点,部分行洪河道水位出现超警情况,汛情较重。截至9月15日,天津市平均降雨量729.6毫米,较常年同期(477.8毫米)偏多5成,较去年同期(521.3毫米)偏多4成;6月以来,天津市平均降雨量668.3毫米,较常年同期(399.4毫米)偏多6成,较去年同期(386.6毫米)偏多7成。气象部门预报,9月中下旬海河流域及天津市仍有多次降雨过程,局地雨强可能较大,防汛形势依然不容乐观。

在高度戒备的基础上,天津市各区各部门要始终绷紧“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这根弦,高度警惕今年降雨突发性强、局地雨强大、时间长的极端特点,深刻吸取滨海新区镇海桥积水亡人事件教训,贯彻落实天津市防指下发的极端强降雨应对机制要求,立足防御超历史极值强降雨,狠抓各项措施落实落地,继续扎实全面地做好防汛各项工作;加强值守,严格执行24小时在岗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保障通信、会商等指挥系统设施运行正常。紧盯强降雨过程,精准研判汛情,第一时间发布预警,合理调度水利工程,及时报送工作动态、险情灾情和应急处置等信息,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知,为科学防汛指挥决策提供有力支撑;进一步加强迅即响应,坚持雨情就是命令,宁可十防九空、不可失防万一,第一时间上岗到位,启动应急机制和防汛预案方案,提前落实险工险段抢险以及地道、下穿立交桥、地下隧道等低洼点位封闭隔离、交通管制、应急排水等工作措施,做到全覆盖无盲区,全力保障人民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