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国家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调整工作规程》。文件指出,目录更新调整时间原则上不短于3年,纳入目录管理的药品品种一般为30个。

文件明确,目录调整共包括启动调整、地方遴选推荐、专家汇总、公布结果4个阶段。其中,地方遴选推荐时,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要根据药品临床不合理使用现状、使用金额、临床价值等综合因素,经本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研究遴选后,不区分剂型以药品通用名按照推荐程度从强到弱排序,将推荐程度最强的前30个品种信息报送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对各医院推荐的30个品种,分别赋予相应分值;以药品通用名为基础,对辖区内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报送的全部品种赋值进行加和,得出每个品种的推荐总分值,再按照分值从高到低排序;将排名前30名的药品品种信息报送国家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