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天津市应急管理局召开新修订《安全生产法》实施新闻吹风会,介绍新法修订亮点及下一步天津市开展普法工作计划安排。天津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魏东出席会议。

今年6月1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修改后的《安全生产法》将于9月1日施行。

会上,天津市应急管理局有关负责同志详细介绍了新《安全生产法》修订的背景、目的和意义。此次《安全生产法》修改力度大、涉及条文多,着眼解决影响构建新发展格局、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安全生产突出问题,进一步强化了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同时,新修订《安全生产法》增加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报告、高危行业领域强制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等重要制度规定,明确安全生产工作应坚持“三管三必须”,对餐饮等行业安全生产事故暴露的新问题作了针对性规定。

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实施在即,天津市应急管理局将多措并举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工作,为法律实施营造强大舆论氛围和良好执法环境。一是加强业务培训,将学懂弄通作为执法的前提。组织执法业务培训,对照梳理新旧法区别,做好新旧法衔接适用,指导执法人员正确运用法律依据,规范执法行为,并适时选派业务骨干参与新《安全生产法》宣讲团,深入到基层一线普法。二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把普法融入执法过程。加强行政执法全过程普法宣传,加大公众参与力度和程度,将对行政相对人、案件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的普法融入执法过程,实现执法办案的全员普法、全程普法、全面普法。三是规范执法行为,做好执法衔接。修订并落实新《安全生产法》修改条款的裁量基准,加强事前公示,建立健全执法权责清单,加强制度落实中的普法宣传。四是加强宣传报道,引导公众参与。加强以案普法、以案释法力度,及时向社会公布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领域行政执法、刑事司法典型案例,及时发布立法动态,相关立法及司法解释,进行法律解读,为社会公众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