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发布《关于做好2021年降成本重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共涉及8个方面19项任务,涉及降低税费、金融让利支持实体经济、降低企业人工成本等多个方面。

具体而言:第一,持续合理降低税费负担。通知称,将进一步优化减税政策,其中将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从月销售额10万元提高到15万元。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到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所得税。对先进制造业企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继续执行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75%政策,将制造业企业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到100%。同时,通知将规范降低重点领域涉企收费,如小企业宽带和专线平均资费再降10%,持续降低企业用网用云成本。另外,通知还称,要落实落细减税降费红利。

第二,深化金融让利有效支持实体经济。主要包括:营造适宜的货币金融环境;引导金融资源精准滴灌;优化企业金融服务。其中,通知表示,将持续释放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改革潜力,巩固实际贷款利率下降成果,促进企业综合融资成本稳中有降。同时,还将进一步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引导银行扩大信用贷款、持续增加首贷户,推广随借随还贷款,使资金更多流向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受疫情持续影响行业企业给予定向支持等。 

第三,着力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通知称,要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以及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包括: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大力推进涉企审批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实行中小微企业简易注销制度等。 

第四,合理降低企业人工成本。通知表示,主要涉及延续部分阶段性降低企业用工成本政策,以及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提升劳动者素质。其中,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实施期限延长1年至2022年4月30日。扩大失业保险返还等阶段性稳岗政策惠及范围,延长以工代训政策实施期限。

第五,降低企业用能用地成本。其中,用电成本方面,平稳执行新核定的2021年输配电价和销售电价,进一步清理用电不合理加价,继续推动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持续推进电力市场化改革,允许所有制造业企业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用地成本方面,研究出台建设用地审批管理规定,继续推广“标准地”出让改革经验。健全国有建设用地配置政策体系,修改完善市场竞争和交易等规则。组织实施好跨省域补充耕地国家统筹。房屋租金方面,鼓励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地方,对承租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租金。

第六,推进物流降本增效。其中,全面推广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取消港口建设费,将民航发展基金航空公司征收标准降低20%。延续机场收费、空管收费和航空煤油进销差价优惠政策暂定至2021年6月30日。

第七,提高企业资金周转效率。通知称,要严格落实《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健全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长效机制。发挥好违约拖欠中小企业款项登记(投诉)平台作用,加快研究出台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投诉处理办法。 

第八,激励企业内部挖潜。通知提出,鼓励企业“上云用数赋智”,以数字技术赋能降本增效。推进智能制造示范工厂建设,支持企业开展智能化改造,持续推动工艺装备升级和生产过程智能化提升。引导企业对标国际先进,加强成本管控,提升管理水平。

通知表示,各有关方面要不断完善降成本工作推进机制,加强协调会商,强化宣传解读,抓实抓细降成本各项政策举措,畅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同时持续跟踪落实成效,及时研究解决突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