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三门峡市陕州区法院张茅法庭法官的不懈努力,一起发生在继父子之间特殊的土地纠纷案件得以圆满化解,调解法官情理法并用,最终让持续长达五年的矛盾烟消云散,继父子握手言和,周围群众赞声一片。

原告张某的母亲与被告刘某系再婚夫妻,2004年被告刘某到女方家生产生活,二人婚后未生育子女。2016年原告张某的母亲去世,被告刘某再婚,但刘某仍耕种原告母亲原承包的村集体土地。原告认为其母亲已去世,被告也已再婚,不应再耕种其母亲及原家庭成员承包的村集体土地,故要求被告退还土地,并支付相应的土地租金,被告不予支付,双方为此多次发生争执。此事吵吵闹闹好几年,街坊邻里,村组干部在其中多次协调未果,双方矛盾一度激化。2021年1月,原告将继父刘某诉至陕州区法院张茅法庭。

受理案件后,张茅法庭法官针对原、被告继父子的特殊身份关系,充分研判,制定审理策略,入村走访,了解案情。走访中,村民纷纷摇头,称:“这个事处理难度大啊,村里都做多少次工作了……”“老婆(原告母亲)去世后,两人经常因为各种事情争吵,派出所都来了好多次了……”在得知本案纠纷系双方多年积怨引发后,法庭干警不畏困难,迅速调整工作思路,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从家庭责任到社会道义,从诉讼成本到未来生活的谋划,劝导双方朝前看,不要坠入生活琐事的泥淖中不能自拔。四个半小时的调解,双方从互相指责,到最后的沉默不语。法官瞅准时机,果断提出调解方案,双方均表示同意,并当场履行。旁听村民看到本案顺利调解并履行,由衷赞叹:“真没想到,你们还真把这事弄成了!”

陕州区法院主动将法庭工作融入社会治理体系,充分发挥法庭在社会治理中的参与、推动、规范和保障作用,积极打造“心桥工程”,把调解工作融入审判工作全过程,坚持能调则调,能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最大限度促进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图片及供稿:三门峡市陕州区法院  张沙沙、梅立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