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1岁的王志刚,1999年河南省郑州人民警察学校毕业后分配到新密市公安局工作,现任新密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副大队长兼五中队中队长。

王志刚自参加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以来,积极钻研学习交管业务知识和警务技能,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立足本职岗位、勤学执法本领、奋力拼搏进取,积极探索新形势下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新思路、新办法。在汶川地震期间,他瞒着家人,主动报名奔赴抗震救灾第一线,为灾区的治安稳定工作做出了应有的贡献,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了一名共产党员的忠诚本色。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中,他安顿好刚做完手术的妻子,主动请缨到工作任务重、生活条件差、防控风险大的疫情防控工作最前沿站岗执勤。

王志刚二十年如一日,在平凡的岗位上为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发挥着自己的光和热,先后获得“郑州市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网络化建设工作先进个人”、“郑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执法标兵”、“河南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新密市优秀共产党员”、“新密市第六届道德模范”等荣誉称号。

“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在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安保期间,王志刚顾不上照料家中年迈多病的父亲,主动请缨积极参加安保任务。在近三个月的演练和安保工作中,不论白天还是深夜,组织上什么时候召唤,王志刚都能随时到达,随时上岗,毫无怨言。执勤期间负责核心圈一楼环廊七个步梯通道的管控任务,平均每天行走两万步以上,有时白天夜里连轴转,每天只能休息三四个小时,但是,凭着他对公安事业的热爱和强烈的事业心,凭着职业的使命感和党员的责任心,他日夜坚守、尽职尽责、精益求精、操心负责,为运动会的圆满成功贡献了一颗“螺丝钉”的作用。

公安交通管理工作涉及千家万户,既有打击违法犯罪、预防交通事故职责,也有宣传教育、服务人民群众的任务,交通警察执法形象和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着老百姓对党和政府的印象和看法。工作中,王志刚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干工作,不断强化对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依托“12.2全国道路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和重要节假日、寒暑假等重要时间节点前后,他多次进入辖区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先后组织开展“关爱生命、平安出行”、“礼让斑马线、我为您点赞”、“系上安全带,留给家人爱”、“带头盔、不吃亏”、“小手拉大手”等主题交通安全宣传活动,有效的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

在日常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王志刚紧紧围绕“严管重罚出秩序,规范执法树形象”和“处罚教育并重,宣传教育优先”的工作思路。执法中做到以法律法规为支撑,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对于轻微交通违法行为,以批评教育为主,对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坚持依法严厉查处,通过严管和严罚,最大限度地减少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生,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围绕“创文创卫”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大气污染防治夜查行动、交通违法集中整治提升行动和道路交通违法综合整治行动,王志刚带队查处醉驾、酒驾、超员、超载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2千余起,其中纠正非机动车和行人交通违法达1千余人次,通过严查严管,辖区交通秩序得到很大改善,所在辖区内交通事故三项指标实现同比下降。

王志刚每天上岗执勤,维护交通秩序,从未因个人私事耽误过一班岗,他用实际行动彰显了一名共产党员的为民本色,体现了人民警察舍我其谁的奉献精神。(图片及供稿:新密市公安局 张沙沙、庞国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