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9日,被告白银市景泰县永琴设计装修有限公司委托原告兰州明芳广告有限公司进行LED显示屏广告发布,原告按照要求进行发布,于2019年4月9日发布完毕,合同执行后,被告未向原告支付广告余款12000元,经原告多次催要未果。原告遂将被执行人起诉至法院,经法院调解已发生法律效力,但被执行人不履行调解内容,申请执行人于2020年7月27日立案申请强制执行。

2020年9月7日上午十时,被传唤人张某某到景泰县法院,因法官有另案在外办理,书记员遂张某某带到办公室等待。在等待过程中,张某某多次催促法官,给法官打电话态度极其恶劣,“让我等这么长时间是什么意思,到底是什么意思”,张某某用同样的一句话质问了法官数次,电话打了一次又一次,整个通话过程口气特别强硬、态度恶劣。

大约过了40分钟,办案法官来到了办公室,立即向张某某讲法律、讲政策、讲后果,要求其主动履行法律义务,此时张某某仍然心存侥幸,在法官的耐心讲解下张某某依然拒不不履行法律义务,法官当机立断,决定对张某某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当冰冷的手铐戴在张某某的手腕上,将其带至羁押室时,张某某才慌了手脚,顿时害怕了起来,感觉到了事情的严重性,急忙给丈夫打电话凑钱,张某某家人凑齐12000元打入法院执行账户,该案件执行款全部到位,申请执行人同意法院以执行完毕结案,鉴于张某某认识到了错误并还清了欠款,法院遂解除了对张某某的司法拘留强制措施。(供稿 祁常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