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白银市景泰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物业合同纠纷案件,原告在法院的调解下主动撤回诉讼。

2020年7月,原告王某将所在小区物业公司诉至法院。业主王某因物业费与所在小区物业公司产生纠纷,物业公司为了收到物业费,对王某家采取了断水、断电的措施,当时王某及家人均在外地,物业停水停电达两天一夜,造成王某家中冰箱所存食物变质,原告王某要求被告小区物业公司作出书面赔礼道歉,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000元。

该案是近年业主与物业常见的纠纷。案件受理后,办案法官认真了解案情,耐心听取双方的陈述,厘清了王某拒缴物业费的具体理由,遂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庭前调解。办案法官一方面向物业公司和业主王某普及《物权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并告知物业公司王某拒交物业费可以通过司法途径维权,而不应采取停电、停水的方式解决;另一方面告知王某依照物业服务合同,按时缴纳物业费是小区业主的义务。经过办案法官悉心的调解,原、被告双方当事人就物业费缴纳金额达成一致意见,物业公司向王某承认了错误,业主王某撤回诉讼。

近年来,随着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提升,法院受理的物业与业主之间的民事纠纷呈逐年增多的趋势,该案以调解方式结案,有效的化解了物业与业主之间的矛盾,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供稿 祁常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