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国务院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医疗救治组发布《关于疫情常态化防控下规范医疗机构诊疗流程的通知》,指出医疗机构要建立急危重症患者救治的绿色通道,对不能排除新冠肺炎的患者,在积极抢救的同时进行核酸检测。不得以疫情防控为由延误治疗或推诿急危重症患者。

《通知》强调,要在急诊抢救室、手术室、病房设置缓冲区,用于暂未取得核酸检测结果等情况下,急危重症患者的紧急救治,同时严格按照院感防控要求做好人员防护。医疗机构对急危重症患者的核酸检测要加急出具检测结果,提供检测结果的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6小时,有条件的可采用快速检测技术,最大程度缩短急危重症患者检测时间。对于推诿患者的医疗机构,要严厉追究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责任。

《通知》要求,做好血液透析、肿瘤放化疗、孕妇产检等需要定期复诊和长期治疗患者的诊疗管理。对于来自低风险地区的,首次核酸检测阴性后,再次到医疗机构复诊和治疗的,经过预检分诊和医师问诊排除新冠肺炎可能的,不需反复进行核酸检测和CT检查。在中高风险地区以及对于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地方卫生健康部门要确定定点医疗机构并公布,引导患者就医。定点医疗机构要设置专门区域,提前与患者预约时间,明确专人进行对接安排,实现专门时段专门区域诊疗。这些患者经预检分诊和医师问诊排除新冠肺炎可能的,不需反复进行核酸检测和CT检查。

《通知》指出,医务人员对患者实施近距离操作、存在感染风险时,佩戴医用防护口罩,必要时佩戴护目镜或防护面屏等。通过体温检测、询问相关流行病学史和症状体征等,对就诊患者进行初筛。发现高度怀疑的患者时,依法采取隔离或者控制传播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