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日,天津海关所属新港海关、机场海关、东疆海关成功验放海关监管方式代码为“9710”(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的出口报关单和出口申报清单、海关监管方式代码为“9810”(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的出口报关单和出口申报清单,标志着天津在全国范围内实现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出口(简称“跨境电商B2B出口”)4种模式全覆盖。

与传统出口货物相比,跨境电商B2B出口货物在查验方面享有优先权。天津津贸通供应链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是参与此次试点企业之一,该公司负责人陈立河说:“我们这批货物优先安排查验,从海关下达查验指令到完成查验,整个过程只用了2分钟,确保了出口货物能够如期上船装运,有效提升了货物的通关效率。”

天津海关为推进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工作落实落细,推出优先查验、简化申报等创新性监管措施,支持企业出口退货,支持通过“空转空”“空转海”开展跨境电商业务等一系列措施,为中小微出口企业提供更加便捷的通关选择,帮助企业增强业务韧性、提升抗风险能力。

记者从天津市商务局获悉,今年1至5月,天津完成跨境电商进口申报订单1108.66万单,同比增长20.38%,进口货值17.86亿元,同比增长9.7%,完成出口订单75.76万单,实现出口额2136.9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