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下午,偃师市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海瑜,顾县法庭庭长蒋焕晓、法官助理薛轶伦先后到辖区企业春宾电缆集团有限公司、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开展“送法进企业,宣讲《民法典》″活动。

在两家企业,张海瑜一行与企业负责人座谈交流,深入了解企业经营状况和实际困难,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并介绍了偃师法院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的工作举措。张海瑜表示,各人民法庭将结合辖区企业的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的送法活动,努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切实把"枫桥经验"贯穿到司法服务的全过程。蒋焕晓庭长和薛轶伦助理分别向企业代表讲解了《民法典》对于合同的成立、效力、履行等方面的新规定,以及企业在合同履行中的法律风险和应对措施。

据介绍,偃师市法院将持续开展“送法进企业”系列活动,及时有效地为民营企业提供司法保障,依法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助推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张红刚、李禄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