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白银市景泰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郇金倡等13名被告人恶势力集团犯罪案。

公诉机关指控,自2011年以来,被告人郇金倡、郇金真与被告人卢有麟、周林成等11人经常纠集在一起,在景泰、兰州等地,多次实施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拘禁、非法侵入住宅等违法犯罪活动,逐步形成了以被告人郇金倡、郇金真为首要分子,卢有麟、周林成等11名被告人为共同犯罪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该集团为了实施犯罪而组成了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严重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另有王扶胜、张博等14名被告人单独或伙同该集团成员实施违法犯罪活动11起,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公诉机关认为,应当以敲诈勒索罪、诈骗罪、虚假诉讼罪、寻衅滋事罪、非法侵入住宅罪、非法拘禁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妨害公务罪、赌博罪、窝藏罪追究郇金倡等27名被告人刑事责任。

景泰县法院始终坚持疫情防控和扫黑除恶两手抓、两不误,妥善解决疫情期间“提押难、出庭难”的问题,避免人员聚集产生感染风险,同时保证案件审理有序进行,研究制定了详细的庭审预案和周密的安全保障方案。案件审理期间,定时对审判庭、羁押室、提押车等场所和设备进行消毒杀菌;司法警察、被告人全程身穿防护服,佩戴口罩、护目镜及一次性手套,医务人员对所有被告人进行了咽拭子采样核酸检测;参加庭审人员严格执行防疫工作要求,均经体温测量后进入审判庭。

庭审中,合议庭准确把握庭审节奏和重点,有序引导控辩双方举证、质证,及时归纳总结庭审中的焦点问题,充分听取各方意见,依法保障了诉讼参与人的各项诉讼权利,整个庭审过程庄重严谨、规范流畅、秩序井然。为进一步加大司法公开力度,该案庭审同步进行互联网直播,预计庭审于6月4日结束。(祁常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