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不断探索和创新广告管理理念和措施,努力建设一流广告营商环境和现代化广告治理体系,近日,该局结合河北省委、廊坊市委和省、市市场监管局开展的“三创四建活动”,积极探索和创新广告监管与服务的关系,树立了“先服务、后监管”和“管而有序、管而不死”的理念,采取“服务指导+监测监管+执法办案”的组合方式,从保护、帮扶和促进市场主体健康发展的角度,开展广告事项监管,既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社会公共秩序,又促进经济高质量健康发展。

一、强化服务指导,促进营商环境。

(一)主动服务。主动邀请直接负责监管的市场主体召开座谈会,对广告经营发布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征求意见和建议;发放法律、法规、规章等进行广告普法宣传;建立微信群、联系人台账等,主动接受咨询,建立起了简单便捷的市场主体服务平台;为市场主体无偿提供广告法律法规培训,及时向市场主体和全市发布广告风险警示、提示和提醒。

(二)应约服务。接受市场主体邀约,对市场主体建立广告审查制度、利用自媒体或通过其他媒体在发布广告前,进行上门帮扶,提供法律咨询、援助、审查指导等服务。

(三)行政指导。对市场主体利用自媒体或通过其他媒体发布广告采取监测、实地查看等方式进行调查统计,对情节轻微、发布时间短、流览次数少等没有构成社会影响和危害后果的涉嫌违法广告,给予市场主体容错、纠错的机会,以行政指导的方式,指导市场主体主动改正或停止发布。

对在监测监管过程中发现的主观故意、恶意竞争、虚假宣传、故意期骗和误导消费者等涉嫌虚假违法广告,认定违法事实和违法性质后,交由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局等办案机构依法进行查处。

二、强化监测监管,推进社会共治。

在传统的日常广告监测、“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广告专项整治行动等工作基础上,该局立足廊坊实际,提出了“共建绿色广告城市”的理念,通过微信小程序开通了“廊坊广告监测系统信息采集平台”,发动全社会积极参与虚假违法广告治理,共同打造绿色广告城市。每个市民都可以打开微信小程序,搜索“廊坊广告监测系统信息采集平台”,通过手机拍照、录像、截屏、录屏、复制、粘贴网络地址链接等功能,实现了对全市范围内展示牌、灯箱、电子显示装置、公交、出租车、电梯、商超、影院、社区、车站、站牌、侯车亭、单立柱、印刷品等户外媒介,广播、电视、报刊、传单、手机短信等传统媒介,以及网站、微博、手机APP、微信公众号、微信朋友圈、互联网自媒体、互联网应用程序等互联网媒介广告发布的监测和监督。该局还不定期组织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聘请广告经营发布社会监督员等开展广告监督监测,定期通报广告办理情况,大大提升了广告监测监管效能,该市目前已经基本形成了整治虚假违法广告社会共治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