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继续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确保“切实解决执行难”取得成效,白银市景泰县人民法院执行局于 2020年4月15日上午,对一起腾退房屋案件进行强制执行。
2017年3月,景泰县人民法院审理了原告周某诉被告景泰县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一案,经一审、二审判决确定被告景泰县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向周某交付拆迁补偿置换房屋。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因该涉案房屋涉及第三人利益,给强制腾退增大了难度,为确保此次行动安全、有序进行,景泰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积极行动、多措并举,召开专题会议,对本次行动进行周密安排部署。
2020年4月15日上午9时,景泰法院执行干警到达执行现场,按照预案开展此次专项行动。整个执行活动分工明确,公开透明,全程录音录像。法警按照部署在出口设置警戒线,其他执行干警有序进入腾退房屋内,腾房行动有条不紊的展开。由于第三人母亲不明事实,法律意识淡薄,阻碍执行,情绪激动,身体出现不适。安抚组工作人员随即询问老人身体情况得知其有心脏病、气管炎病史,耐心细致的向老人解释有关案件情况和法律依据,并报告现场总指挥,按照处突预案通知“120”急救中心医护人员到达现场对老人进行救治。为了切实将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深入推进使矛盾最小化,根据现场情况,执行法官耐心向双方当事人做思想工作,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截止4月24日,被执行人向申请执行人支付42万元作为补偿,至此案件顺利执结。
此次执行行动,彰显了景泰县人民法院解决执行难的信心和决心。为解决此类案件积累了成功经验,得到了申请执行人及广大人民群众的认可,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成果,确保了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成效得到持续巩固和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