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落实工行总省行全流程履职监督工作要求,新余分行根据基层行合规履职意识和履职能力偏弱的实际情况,在总省行全流程履职监督工作管理办法的基础上工行新余分行对各环节的履职动作进行了细化,梳理出90多项履职要点,指导基层行规范化履职。同时,以履职要点为标准对履职行为进行监督考评。

一是对未按法人客户信用与代理投资业务全流程履职规定进行履职的行为进行扣分,根据考核对象在考核期内累计扣罚分值折算为扣罚金额,直接扣罚考核对象的人力费用。

二是考核发现的未履职事项,除按标准扣罚外,还必须在本考核期内完成整改,确属无法整改的未履职事项要采取有效风险防范措施直至收回融资。对本考核期内应整改而未整改到位,或无法整改又未采取有效措施的,在后续考核期,按未履职事项应扣分值加重处罚。

三是对考核结果实行按月通报,按季考核,年终总评。每月对支行的法人信贷从业人员全流程履职情况进行汇总,并进行排名通报;以一个季度为周期对法人信贷从业人员个人履职尽责情况进行考核;年终对各支行和人员在年度内的履职尽责情况进行总评,评价结果作为支行和个人年度考评的参考依据。(供稿:工行新余分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