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1日,淄博市公安局召开全市公安机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媒体通气会,对公安机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阶段性工作进行通报,介绍下步工作重点。淄博市公安局党委委员、调研员齐进山参加。交警支队支队长武传海、治安支队政委江山、法制支队支队长吴鹏分别就全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联防联控情况、随访走访及社区管控情况、全市公安机关涉疫情违法犯罪打击情况作一一介绍。

齐进山介绍,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淄博市公安局党委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系列部署,切实将疫情防控作为当前压倒一切的政治任务和头等大事抓紧抓实。市、县两级公安机关均成立工作专班,全面启动战时机制,全员停休,全警在岗,以最坚决的态度、最严格的举措、最果敢的行动,扎实落实防风险、护安全、战疫情、保稳定各项措施。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申延军多次召开会议专题部署,各党委委员以及各级领导干部始终盯在一线,靠前指挥,发挥了表率作用。

一、强化部门联动,压实防控责任。研究制定了随访和社区管控工作方案,与相关部门上下联动、密切配合、无缝衔接,形成疫情防控工作合力。一是党委主导,压实责任。在摸底排查和随访走访工作中,紧紧依靠党委政府协调推进,落实区县、镇办和社区、村居属地责任,将排查任务分解到村民小组长、警务助理、网格员、楼长、单位法人,全市成立走访工作小组2515个,全面开展摸排走访。二是全警上阵,捆绑作战。充分发挥党建引领、“吹哨报到”工作机制,从市局、区县公安机关抽调近千名警力沉到基层一线参与随访走访工作,增强了整体战斗力。三是部门联动,整体运作。公安机关对重点人员信息第一时间进行研判、甄别,会同卫健、镇办、社区落地查人、入户随访。设立由交通、公安、卫健、农业农村等部门参加的39个联合检查站,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打合成仗、整体仗、主动仗,对环淄交通要道进行全面封控。

二、组织地毯式摸排,推行“六控”措施。统筹镇办、派出所、卫健、社区、村居等部门力量,发动网格员、“双报到”党员、警务助理、志愿者积极参与,采取社会随访、入户调查、居民自报、群众举报等方式实施网格化、地毯式反复排查。采取红色通行证、人车出入识别、智能电话随访、视频通话、二维码自主申报等方式,落实滚动摸排措施,解决返乡潮、复工潮问题。对排查出的涉疫重点人,“一人一专班”落地盯控,采取视频监控、邻居管控、大数据侦控、物业巡控、亲朋劝控、全面封控“六控”措施,确保万无一失。

三、发挥职能作用,确保社会治安稳定。对各类警情,尤其是涉疫类警情,第一时间接警、快速精准分流,及时下达指令到卫健、疾控等相应部门、单位,确保快速处置。认真梳理全市重要路段、部位、各公安检查站点视频监控资源并建立预案,与现场执勤警力保持通讯畅通,确保了实时掌握情况。在此基础之上,依法严厉打击利用疫情散布谣言、哄抬物价、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以及涉疫情防护用品的非法经营、虚假广告、侵犯知识产权、诈骗等犯罪活动。截止2月20日,全市公安机关立案在侦涉疫类刑事案件11起12人,查处涉疫类行政案件109起132人。

四、强化显政措施,全力保障复工复产。出台《淄博市公安机关保障企业复工复产十条措施》,努力为全市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社会环境。一是严打涉企涉疫情违法犯罪。加强复产复工企业周边治安环境整治,从快从严打击阻挠企业复工复产、正常生产的违法犯罪行为。二是加强企业内部安全防范。会同卫健等部门,监督指导复工复产企业以及农贸市场、大型商品集散地等返岗人员聚集较多的行业、场所建立返岗人员“花名册”,履行好健康登记、体温检测、封闭管理等制度。三是开辟企业物资运输“绿色通道”。对防控疫情、运输生活急需物资及运输生产原料车辆实行通行证管理制度,开辟绿色免检通道、专用通道,为运输防疫应急物资企业提供警车引导护送服务等。四是快速办理企业车辆通行证。推广应用“禁区通行证自助申领系统”,对确需出入禁区的黄牌大型、中型货车(不含重点疫区省份车辆),实行禁区通行证网上申领、快速办理。五是深化公安政务服务。大力宣传引导做好群众“网上办、掌上办、预约办、自助办”,丰富“淄博警方”微信公众号、“交管12123”APP等平台功能,通过互联网为群众提供户籍、出入境等便民利民服务。对有紧急需求的复工企业和员工,提供预约服务。

下一步,突出抓好三个方面工作:

一是精准摸底排查。按照职责分工,卫健疾控、公安部门重点对确诊病例的密接者进行摸排。围绕确诊病例和呈阳性人员,充分利用公安大数据、视频监控等信息化手段,扩大范围,穷尽一切,确保应控尽控、应隔尽隔、全收全隔、不漏一人。

二是严密隔离措施。对摸排出的密接人员严格落实隔离措施,特别是对居家隔离人员,实行“一人一专班、一人一策、一人一档”。对已实施封村、封楼措施的,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巡防巡查、维护秩序等安全保障工作。

三是加强联防联控。实施分区分级实行差异化、精准化疫情防控策略。规范检查站点查控流程,加强车辆通行管控,确保道路安全畅通。强化显性用警和路面巡逻,防止路边摊、集市等发生人群扎堆聚集问题。坚持依法履责,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加强社会面巡逻防控,保持社会治安大局持续稳定。

治安支队政委江山通报随访走访及社区管控情况:自开展疫情防控工作以来,全市公安机关采取拉网式排查、网格化走访、全时空管控等方式,日均出动警力11000余人次,随访走访和社区管控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随访走访工作。参加联合摸排走访小组2515个,协助相关部门对重点疫区来淄人员进行上门走访,坚决落实“四个不漏”和“五个凡是”要求,分门别类、逐户逐人进行网格化、地毯式精准排查,第一时间掌握走访人员实际情况,逐人建立档案,全面摸清潜在传染源底数。对确诊患者、疑似患者一人一套专班,摸清密切接触者详细信息,建立树状关系档案。

二、社区管控工作。出台《淄博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社区(村居)出入管控指导意见》,对未发现病例的社区(村),主要采取“外防输入”策略,只保留一个出入口,严格管控进出车辆和人员。对出现病例或暴发疫情的社区(村),主要采取“内防扩散、外防输出”的策略,对出现病例的楼房涉及病例单元、平房临近有密切接触者范围之内所有平房进行封闭;出现暴发疫情的,对整座楼或整个村进行封闭,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扩大封闭范围。对出现传播疫情的社区(村),主要采取“内防蔓延、外防输出”的策略,采取疫区封锁措施,对整个社区(村)进行封锁,严格限制人员进出。同时,加大巡逻频次和密度,保证疫情防控秩序稳定。

三、返城人员教育防控工作。加强重点聚集场所管理、公共区域管控、出租房屋管理等,从严做好我市返乡返岗人员的教育防控工作。严格旅馆、公共场所、大型群众活动管理,60张床位以下中小宾馆一律暂停营业,直到疫情结束;60张床位以上宾馆必须全面排查所有住宿人员,建立体温检测等信息台账。公共场所、大型群众性活动、在室内举办的各类宴会、聚会、庆典等人员聚集活动一律暂停,直至疫情结束。

在此,我们通过媒体呼吁广大市民:一是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随访走访工作,主动、及时、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信息。二是配合社区村居劝返点工作人员做好进出车辆、人员登记测温等工作。三是居家隔离的市民尽量不要外出,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报送个人健康状况等信息,保护自己,保护他人。

交警支队支队长武传海同志通报全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联防联控情况: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全市各级公安交警部门在市公安局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坚决服从服务全市疫情防控工作大局。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坚决斩断疫情外部输入渠道。1月26日起,与卫健、交通运输等部门在高速公路出入口、国省道和各区县进出城主干道先后设立24小时联合检查点39处,对来淄车辆和人员进行疫情防控检查,有效地防止了疑似病人进入我市。截至目前,共出动警力34819人次,警车4435辆次,检查来车387923辆、劝返11765辆,检查人员575263人,劝返14326人。对涉鄂重点车辆进行分析研判,逐一比对在鄂、在淄行驶照片和轨迹,及时推送有关单位查控,确保了“不漏一车、不漏一人”,实现了实时预警、精准查控。

二、强化特种车辆通行证办理。自1月28日6时起,对运输生活物资类、应急物资类以及应急处置类车辆实行通行证管理制度,在各检查站开辟绿色免检通道,对持证车辆一律立即放行。对持有《农民工返岗包车通行证》的车辆,也优先保障通行。推广应用互联网“禁区通行证自助申领系统”,对复工复产企业使用的黄牌大型、中型货车(不含重点疫区省份车辆),实行禁区通行证网上申领、快速办理。截至目前,共办理《战疫情保畅通通行证》5568台次、禁区通行证5394台次,其中网上申领3005台次。

三、保障全市路网顺畅运行。实时监测全市重点卡口过车数据,利用大数据分析研判春运返程期间国省道机动车流量变化,指导各交警大队调整勤务安排,科学部署警力。同时,根据复工返程情况,随时优化信号灯配时设置,确保了辖区道路安全畅通。对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做到不扣车、不扣证,缩短处理时间;对符合快处快赔条件的轻微事故,电话引导当事人通过12123线上处理,并积极协调保险公司理赔,法律文书通过邮寄或电子的形式送达当事人。

四、全面推行业务网上办理。全面推行“三停五办”服务机制。集中业务暂停办,暂停了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业务及“满分学习教育”、“审验教育”业务,全力减少人员聚集。普通业务网上办、电话办,为企业和群众开展在线申请、网上受理、远程寄递等服务。紧急业务预约办、上门办,在支队及各区县车管所全部设立“应急窗口”,对因疫情防控需要,必须现场办理的紧急业务优先办理;对企业一次五辆以上车辆办理《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等业务的,上门开展验车服务。审验业务延后办,对不能按期办理驾驶证审验换证、机动车检验等业务的,一律延期到疫情结束后办理;对因逾期未换证、逾期未体检、逾期未检验等原因,导致驾驶证或机动车可能被注销的,统一延长注销期限。截至目前,先后受理群众网上车驾管业务申请1750笔,接听企业群众电话3400余个,预约办结查验业务176笔。

法制支队支队长吴鹏同志通报全市公安机关涉疫情违法犯罪打击情况:疫情防控阻击战打响后,全市公安机关充分发挥执法打击职能,全力以赴投入疫情防控阻击战,为维护社会大局持续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坚持“快”出击,启动战时执法保障。第一时间转发并组织全体民警认真学习最高法、最高检《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两高两部《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全面搜集各地典型案例判例,为打击疫情违法犯罪工作提供指导依据。专门成立打击妨害疫情防控违法犯罪工作群,及时下发上级工作要求,24小时在线第一时间解答基层办理妨害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疑难法律问题。按照行政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和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要求,最短时间内审核案件,大大缩短了办案期限,提高了办案效率,保证了打击时效性。

二、坚持“精”打击,强化实战执法支撑。认真研判疫情防控期间的执法形势,对警情处置、案件审核、法律适用等问题加强综合研究,按照公安部、省厅指导意见的要求,坚持积极主动又依法审慎处罚的原则,综合评估行为人的主观动机、行为违法性、危害性、背景状态、检测结果等因素进行打击,慎用行政拘留和刑事强制措施,达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围绕依法办理疫情防控期间高发违法犯罪案件,与市检法司三部门会签出台了《关于依法严厉打击妨害疫情防控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明确打击十种违法犯罪行为。对全市涉疫类案件作出治安处罚或刑事立案前统一进行审核把关,统一执法标准和尺度,确保了打击效果。截止2月20日,全市公安机关立案在侦涉疫类刑事案件11起12人,其中,诈骗8起9人,寻衅滋事1起1人,盗窃1起1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1起1人。查处涉疫类行政案件109起132人(寻衅滋事54人,扰乱公共秩序17人,阻碍执行职务9人,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20人,其他32人),其中行政拘留94人,罚款31人,警告5人,不予处罚2人。

三、坚持“稳”推进,优化法治指导服务。起草并审查30余期《警方通告》,会同有关部门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加强对市民的正面引导,努力营造自觉守法、严格依法的良好氛围。组建了以法制支队牵头、各分县局法制大队和各机关警种法制部门、各派出所专兼职法制员共同参与的全市打击妨害疫情防控违法犯罪工作专班,进行24小时值守备勤,随警作战,为及时有效处置各类渉疫案事件提供了法律保障。同时,对涉疫情重大、敏感、复杂案事件,主动与检法机关沟通对接,对案件定性、法律适用等问题达成共识,确保案件顺利办理。(供稿 淄博市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