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4日,是第6个国家宪法日,由淄博市委宣传部、淄博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及淄博市司法局共同主办的淄博市2019年“12.4”国家宪法日主题宣传活动在义乌小商品城前广场启动。淄博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韩国祥,淄博市委常委、宣传部长毕荣青,淄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王树槐,淄博市政协副主席刘东军,张店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赵晨光出席启动仪式。淄博市司法局局长张志超出席并讲话,宣读淄博市“12.4”国家宪法日主题宣传系列活动安排。

张志超介绍,在全市上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之际,迎来了全国第六个“国家宪法日”。本次举行国家宪法日现场宣传活动,目的就是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推动全社会形成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良好氛围,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为做好宪法宣传工作,淄博市委宣传部、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联合制发了实施方案,对今年全市“12·4”国家宪法日系列活动作出部署。系列活动共分三个层面:

12月4日为“国家宪法日”,部署了组织宪法宣誓、宪法晨读、集中宣传、发表署名文章、组织收看全国法治颁奖晚会等5项工作。

12月1-7日为“宪法宣传周”:部署了宪法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进网络、进宗教场所共8个主题宣传活动。主题活动分别由相关市直部门牵头,每个区县突出组织一个重点主题活动,参与所有主题活动。

12月份为“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月”,共部署“全民学宪法”知识竞赛、“学宪法主题党日”、律师法治论坛、司法机关公众开放日等11项工作。

本市将通过系列宣传活动,突出宪法宣传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在全社会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要把思想统一到市委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决策部署上来,充分利用国家宪法日这一有利契机,切实把宪法宣传教育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要把宪法宣传作为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重要载体,全力抓好各项活动的开展,助推法治淄博建设。要加强组织领导,按照要求,细化方案,认真组织好本单位的宣传活动。要立足单位职能,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突出宪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党内法规的学习宣传,突出领导干部、青少年等重点对象,创新形式载体,增强宣传实效,推进宪法法律宣传教育“入脑入心”,为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为实现淄博老工业城市凤凰涅槃、加速崛起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

淄博市直及张店区82个重点执法单位的工作人员参与本次宣传活动。